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2016
11.3 清洗
11.3.1 业主应根据幕墙表面的积灰污染程度,确定其清洗次数,但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11.3.2 清洗幕墙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 168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清洗;
2 清洗方法和清洗工具应与幕墙面板材料相适应,不得污染、腐蚀和损伤面板、幕墙构件、密封材料或嵌缝材料;
3 清洗材料宜选用清水;幕墙局部污染严重,可采用pH值为6.0~8.0的中性清洗剂或其他对幕墙面板、构件无污染、无损害的措施进行局部清洗,并及时采用清水冲洗;
4 清洗开放式幕墙时,应制定施工作业方案并对水流量进行控制,防止清洗用水大量渗入幕墙背面;
5 清洗应自上而下进行,喷水嘴与幕墙立面宜成60°斜角,并对水压进行控制;
6 幕墙的维修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
7 雨天、雾天、气温高于35℃或低于5℃时,不得进行幕墙清洗;风力大于5级时,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8 作业面下方地面,应进行围挡并做好警戒、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11.2 检查与维修
- 下一节:附录A 石材蜂窝复合板等效弯曲刚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