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CJJ 12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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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垃圾预处理系统维护保养

4.4.1 破碎机系统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垃圾破碎机部件保养应坚持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的作业法,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

    2 设备应由经过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在维护过程中不应启动设备;

    3 破碎机宜根据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间隔要求进行不同等级保养。

4.4.2 磁选系统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定期清除磁选机上堆积的尘埃,并应巡检磁选机附近有无异味;

    2 应在确认设备无故障后方可通电工作;

    3 应定期对电气系统除尘并保持其环境干燥;

    4 应定期检查接线端子处配线有无过热变色痕迹或损伤,确认配线符号标记等不得脱落;

    5 应及时修复表面胶皮磨损或裂痕的皮带,并应对皮带链轮、链条定期巡检,及时更换严重磨损的链轮、链条和滚筒、托辊转动轴承。

4.4.3 皮带输送系统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定期清除皮带内侧污物,异物等,确保皮带摩擦可靠;

    2 应每日检查传动滚筒电机是否运行异常;

    3 应每日检查输送皮带是否松动、是否拉长等现象并及时调整;

    4 应每月检查主、副滚筒转动是否灵活,并应及时修理;

    5 应每月检查传动轧辊与皮带的配合度,并应及时调整,及给转动机构添加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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