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CJJ 12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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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维护保养

5.2.1 炉排型垃圾焚烧炉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巡检炉排、给料器及除渣机,保持炉排之间无明显变形和摩擦,给料器运行无机械卡涩,进退灵活到位,行程开关指示正确,液压缸行程正常,无摩擦严重现象,进、退反应灵敏,液压油无泄漏。除渣机运行中无卡涩,摩擦严重现象,进、退反应灵敏,液压油无泄漏。除渣机推杆前后无积渣,人孔门封闭完整,液压管接头完好。清洗水管、排污管及阀门畅通灵活。

    2 应巡检液压系统,重点检查油箱油位、油质、油温和油压是否正常,检查油泵及电机的振动、声音和电流是否正常,检查冷却系统是否完好,各设备管路接头有无松动、漏油现象。

    3 应巡检启动及辅助燃烧系统。

    4 应巡检炉墙是否完整、严密,有无脱落或烧损现象,测量炉排型垃圾焚烧炉炉外壁温度,监控其耐火保温材料状况。

    5 应巡检炉排型垃圾焚烧炉密封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孔、视镜等。

    6 应巡检高温摄像头。

    7 应巡检各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及附件是否完整、严密、畅通,指示是否正确。

5.2.2 余热锅炉的各安全阀均应在标定的有效期内。

5.2.3 余热锅炉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巡检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和流量表等,定期冲洗汽包水位计,保持水位计指示正确、清晰易见,照明充足;

    2 应巡检锅炉承压部件有无泄漏现象,及时消除跑、冒、滴、漏、震及爆管等缺陷;

    3 应巡检安全阀等;

    4 应巡检锅炉清灰系统,防止结渣;

    5 应巡检空气预热器、加药装置等。

5.2.4 转动机械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巡检转动部分,若发现异响、异常摩擦、振动过大等现象,及时消除缺陷;

    2 应巡检轴承,确认润滑良好,轴承温度、润滑油温及油位、冷却水温度、振动等正常;

    3 应巡检电机,确认电流、电机外壳温度正常;

    4 应巡检传动装置,确认连接良好。应巡检轴封,确认密封良好,无碰撞、摩擦和泄漏现象。

5.2.5 余热锅炉停、备用时,为防止受热面腐蚀,应采取措施做好水侧保养和烟气侧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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