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结构构件的损伤
5.6.1 砌体结构的损伤可分为裂缝、环境侵蚀损伤和灾害损伤、钢筋和钢配件锈蚀等检测分项。
5.6.2 砌体结构的裂缝可按下列方法进行检测:
1 裂缝的长度可采用尺量、数砖的皮数等方法确定,裂缝的宽度可采用裂缝卡、裂缝检测仪确定,裂缝的深度可通过观察、打孔或取样的方法确定;
2 裂缝的位置、数量和实测情况应予以记录;
3 砌筑方法、留槎、洞口、线管及预制构件影响产生的裂缝应剔除构件抹灰确定。
5.6.3 砌体结构的裂缝可按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裂缝防治技术规程》JGJ/T 317的规定判定原因和后续检测项目。
5.6.4 当判定为地基不均匀变形造成的裂缝时,应进行下列检测:
1 进行结构沉降的观测,可按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观测;
2 进行结构倾斜的测量,可按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
3 测定结构的累计沉降差;
4 裂缝的发展情况,可采取监测或持续观察的方法。
5.6.5 当判定为结构承载力不足造成的竖向受压贯通裂缝时,应进行构件承载力的验算。
5.6.6 对于判定为局部承压的裂缝,应进行砌体局部承压的验算。
5.6.7 当判定为太阳辐射热裂缝时,应进行下列检测:
1 局部防水渗漏的检查;
2 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检测;
3 墙体局部倾斜的检测。
5.6.8 当判定为温度裂缝时,应进行下列检测和调查:
1 调查当地气温的变化情况;
2 调查墙体的保温情况;
3 核查房屋伸缩缝的间距;
4 核查建筑内部的热源等情况。
5.6.9 砌体结构的侵蚀损伤可分为环境作用的损伤、化学物质侵蚀的损伤和火灾等造成的损伤。
5.6.10 砌体结构的冻融损伤可在下列部位查找:
1 容易出现积水和积雪的部位;
2 砌体房屋勒脚出现破损的部位;
3 墙体出现渗漏的部位;
4 散水部位等。
5.6.11 土壤中有害物质侵蚀的影响可在砌体防潮层与室外地坪之间查找。
5.6.12 砌体结构的化学物质侵蚀损伤可在有相应侵蚀性物质处查找。
5.6.13 当砌体结构出现环境作用和化学物质侵蚀损伤时,应判定砌体结构已出现耐久性极限状态的标志。
5.6.14 对于火灾的影响,应通过全面的调查将过火砌体结构识别为下列五种状况:
1 未遭受火灾影响;
2 表层受到影响;
3 表面出现损伤;
4 构件出现破坏现象;
5 局部倒塌。
5.6.15 砌体结构的损伤情况可采取下列检测方法:
1 损伤的部位可用轴线和楼层表示;
2 损伤的面积可用钢卷尺、测距仪测定;
3 损伤影响深度和程度可用游标卡尺等结合剔凿的方法确定。
5.6.16 对表层受到火灾影响的砌筑块材,可采用下列回弹法比较的方法测试火灾的影响程度:
1 对遭受火灾等影响和未遭受火灾等影响的同样使用环境、同样设计强度等级的砌筑块材,可分别进行回弹法的测试;
2 每个测试区域的砌筑块材回弹测试的数量可为10个~15个;
3 测试时砌筑块材的干燥程度不应有明显的差异,且弹击角度应相同;
4 回弹测试值的代表值宜分别取各区域回弹测试值的总平均值;
5 当遭受影响块材的回弹代表值大于或等于未遭受影响块材的代表值时,可评价为火灾对砌筑块材的影响不明显;
6 当遭受影响块材的回弹代表值小于未遭受影响块材的代表值时,可评价为影响明显,但尚未达到明显损伤的程度;
7 砌筑块材表层强度受影响程度可用回弹代表值的比值确定。
5.6.17 当砌体构件的水平灰缝存在膨胀性裂缝且灰缝对应有钢筋时,应检查灰缝中钢筋的锈蚀情况。
5.6.18 当存在灰缝中钢筋的锈蚀现象时,应取样检测砌筑砂浆中氯离子的含量。
- 上一节:5.5 砌筑质量与构造
- 下一节:5.7 砌体结构的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