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3.3 控制器类设备的安装

3.3.1 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3.2 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3.3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3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4 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5 导线应绑扎成束;
    6 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3.4 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3.5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3.3.1 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的规定编写。落地安装时,为了防潮,规定距地面应有一定距离。
3.3.2 控制器要求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其目的是为了美观,并避免运行时因墙不坚固而脱落,影响使用。
3.3.3 从一些竣工工程的情况看,有不少工程控制器外接线很乱,无章法,随意接线。端子上的线并接太多,又无端子号,很不规范。故制定此条,以便于维修。
3.3.4 按消防设备通常要求,控制器的主电源应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用插头连接,这有利于消防设备安全运行。也为了防止用户经常拔掉插头做其他用。
3.3.5 控制器的接地是系统正常与安全可靠运行的保证,由于接地不牢固往往造成系统误报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发生。所以控制器的接地必须牢固。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