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隧道防灾疏散救援工程设计规范 TB10020-2017
4.7 防护门
4.7.1 紧急救援站的横通道与隧道连接处应设防护门,防护门净空尺寸不应小于1.7m×2.0m(宽×高)。
4.7.2 紧急救援站以外的横通道应设防护门,防护门净空尺寸不应小于1.5m×2.0m(宽×高)。
4.7.3 紧急出口、避难所与隧道连接处应设防护门,防护门净空尺寸不应小于1.5m×2.0m(宽×高)。
4.7.4 防护门宜采用轻质结构,且不应设置门槛。
4.7.5 防护门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 耐火性能满足甲级防火门要求。
2 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隧道防护门抗爆荷载不应小于0.05MPa,客货共线铁路隧道防护门抗爆荷载不应小于0.1 MPa。
3 防护门手动开启力不应大于80N。
4 防护门可采用平推门或横向滑移门,其正常工作状态为常闭状态。
5 防护门应能长期承受列车活塞风及瞬变压力的作用。
6 防护门门框墙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条文说明
4.7.1 紧急救援站内的防护门尺寸是根据《新建铁路成都至兰州线成都至川主寺段补充初步设计隧道防灾救援疏散工程设计技术国际咨询成果》和《关角隧道通风、防灾救援及其他相关安全方面的国际设计审查及咨询服务》的研究成果确定的。
全长为32.690km的关角隧道(双洞单线)在紧急救援站的横通道内设置了两道共四扇防护门,均向疏散方向开启。瑞士的圣哥达隧道(双洞单线)亦在横通道两端设置了防护门,采用横向滑移的开启方式。
4.7.2~4.7.3 防护门通行净宽度按照不小于2倍人行道宽度确定,即2×0.75m=1.5m。通行净高与《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Safety in Railway Tunnels》UIC-Code×779-9/R和《Concerning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roperability Relating to 'Safety in Railway Tunnels' of the Rail System of the European Union》规定的安全门的最小高度2.0m保持一致。
4.7.2~4.7.3 防护门通行净宽度按照不小于2倍人行道宽度确定,即2×0.75m=1.5m。通行净高与《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Safety in Railway Tunnels》UIC-Code×779-9/R和《Concerning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roperability Relating to 'Safety in Railway Tunnels' of the Rail System of the European Union》规定的安全门的最小高度2.0m保持一致。
4.7.5 关于防护门:
1 《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规定联络通道内设甲级防火门。
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规定防护门具有0.10MPa的抗爆能力。考虑客运专线隧道内活塞风的影响,确定防护门具有0.05MPa的抗爆能力。
3 《防火门》GB12955-2008规定防火门门扇开启力不应大于80N。
关角隧道采用的防护门技术参数见说明表4.7.5。
防护门作为一个整体,包括门轴、门栓、门锁等能够抵抗列车活塞风压、火风压,满足铁路隧道空气动力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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