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前言

    为了加强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7月10日国家消防救援局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7月14日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