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GB/T51263-2017
16.5 建筑与结构
16.5.1 运营调度中心的建筑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心宜具有独立性、安全性;建筑布局宜预留发展余地;
2 运营调度室与系统设备机房宜临近设置,电缆通道、电缆间宜靠近设备用房。
16.5.2 运营调度中心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净空尺寸应满足设备安装、使用及施工工艺的要求;
2 运营调度中心建筑结构荷载取值应根据用房性质不同而分别确定,如遇有特殊设备,应根据要求单独计算。
1 中心宜具有独立性、安全性;建筑布局宜预留发展余地;
2 运营调度室与系统设备机房宜临近设置,电缆通道、电缆间宜靠近设备用房。
16.5.2 运营调度中心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净空尺寸应满足设备安装、使用及施工工艺的要求;
2 运营调度中心建筑结构荷载取值应根据用房性质不同而分别确定,如遇有特殊设备,应根据要求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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