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NB/T1088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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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火灾探测器设置

5.4.1 火灾探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应根据水力发电厂枢纽布置,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和设备特点确定。
    2 探测区域内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5.4.2 点型火灾探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测器具体设置部位可按照本规范表4.5.1执行。
    2 点型火灾探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感烟火灾探测器和A1、A2、B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按表5.4.2-1确定;
        2)C、D、E、F、G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根据生产企业设计说明书确定,但不应超过表5.4.2-1的规定。
    3 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安装间距应根据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确定,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不应超过本规范附录B规定的范围。
    4 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不应小于下式的计算值:
    式中:N——探测器数量(只),N应取整数;
    S——该探测区域面积(㎡);
    K——修正系数,大型工程宜取0.9~1.0;中型及以下工程宜取1.0;
    A——探测器的保护面积(㎡)。
    5 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2)不同高度的房间梁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数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mm~600mm时,应按本规范附录C、附录D规定内容确定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3)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被隔断的区域应按本规范公式(5.4.2)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4)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6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7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8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9 房间被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
    10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11 当屋顶有热屏障时,感烟火灾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的距离应符合表5.4.2-2的规定。
    12 锯齿型屋顶和坡度大于15°的人字形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至屋顶最高处的距离,应符合表5.4.2-2的规定。
    13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14 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
5.4.3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测器在保护电缆、变压器等类似保护对象时应采用接触式布置,且宜布置在保护对象较易发热的位置。
    2 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与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连接的模块不宜设置在长期潮湿或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
    3 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
5.4.4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2 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
    3 探测器的设置应保证其接收端避开日光和人工光源直接照射。
    4 探测器探测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5.4.5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高灵敏型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不应超过16m;高灵敏型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可超过16m;采样管网安装高度超过16m时,灵敏度可调的探测器应设置为高灵敏度,且应减小采样管长度和采样孔数量。
    2 探测器的每个采样孔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的要求。
    3 一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不宜超过200m,单管长度不宜超过100m,同一根采样管不应穿越防火分区。采样孔总数不宜超过100个,单管上的采样孔数量不宜超过25个。
    4 当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超过500㎡时宜选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探测区域不宜大于2000㎡。
    5 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4m。
    6 梁间探测器的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梁高度小于600mm时,布置方式与普通房间相同。
        2)梁高度大于等于600mm时,宜采用毛细管取样并使取样管紧附屋顶取样。
    7 设备机柜内的取样可分为柜内取样和柜顶取样,并符合下列规定:
        1)柜内取样管路宜由机柜底部、侧部排风栅口处伸至机柜内取样。
        2)柜顶取样宜将取样孔安装在机柜顶部直接取样。
        3)取样孔进入柜内深度宜在25mm~50mm之间。
    8 电缆夹层及电缆廊道设置的采样管道宜布置在天花板上。
    9 采样管网应按经过确认的设计软件或方法进行设计。
5.4.6 本规范未涉及其他探测器的设置应按企业提供的设计手册或使用说明书进行设置,必要时可通过模拟保护对象火灾场景等方式对探测器的设置情况进行验证。

条文说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6.6.2条对于修正系数K值的取值规定为“容纳人数超过10000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7~0.8;容纳人数为2000人~10000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8~0.9,容纳人数为500人~2000人的公共场所宜取0.9~1.0,其他场所可取1.0”。水力发电厂运行人员较少,不会超过500人,但是考虑到大型水力发电厂的重要性,K值取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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