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SH/T300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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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储罐附件布置与安装

5.2.1 量油孔应设置在罐顶梯子平台附近,距罐壁宜为800mm~1200mm。从量油孔垂直向下至罐底板这段空间内,不得安装其他附件。
5.2.2 通气管、呼吸阀宜设置在罐顶中央顶板范围内。呼吸人孔和紧急放空人孔盖可兼做透光孔。
5.2.3 透光孔应设置在罐顶并距罐壁800mm~1000mm处。透光孔只设一个时,应安装在罐顶梯子及操作平台附近;设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可沿罐圆周均匀布置,并宜与人孔、清扫孔或排污孔相对设
置,但应有一个透光孔安装在罐顶梯子及操作平台附近。
5.2.4 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储罐罐顶附件,应设置在平台附近。
5.2.5 从罐顶梯子平台至呼吸阀、通气管和透光孔的通道应设踏步。
5.2.6 人孔应设置在进出罐方便的位置,并应避开罐内附件,人孔中心宜高出罐底750mm。
5.2.7 排污孔(或清扫孔)和排水管应安装在距储罐液体物料进出口较近的位置。若设有两个排污孔和放水管时,宜沿罐圆周均匀布置。排水管可单独设置亦可和排污孔(或清扫孔)结合在一起设置。
5.2.8 罐下部采样器宜安装在靠近放水管的位置。
5.2.9 梯子平台应设置在便于操作及检修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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