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24
GB17945—202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and evacuate indicating system
GB17945—2024
代替GB17945—2010
2024-04-29 发布 2025-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与GB17945-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A型消防应急灯具”“B型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照明标志复合灯具”“指示状态可变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具”“多信息复合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具”“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B型应急照明配电箱”“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独立型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型应急照明控制器”“区域型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区域兼容型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见3.5、3.6、3.15、3.16、3.17、3.19、3.20、3.22、3.23、3.25、3.26、3.27、3.28);
b) 更改了“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术语和定义(见3.14,2010年版的3.2.2);
c) 删除了“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终止电压”的术语和定义(见2010年版的3.13、3.14、3.15、3.16、3.18、3.19);
d) 更改了系统分类(见4.1,2010年版的4.1)、消防应急灯具分类(见4.2.1,2010年版的4.2);
e) 增加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及应急照明配电箱分类(见4.2.2)、应急照明控制器分类(见4.2.3);
f) 更改了系统的自检功能(见5.2.4,2010年版的6.2.7);
g) 更改了重复转换性能(见5.2.5,2010年版的6.6);
h) 增加了标志(见5.3.2);
i) 更改了结构(见5.3.3,2010年版的6.15、6.17.5)、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见5.3.4,2010年版的6.16)、外部接线抗拉扭力(见5.3.5,2010年版的6.15.2);
j) 增加了材质(见5.3.6),删除了氧指数(见2010年版的6.17.5);
k) 更改了接地要求(见5.3.7,2010年版的6.2.2);
l) 更改了绝缘要求(见5.3.8,2010年版的6.10);
m) 增加了程序和数据存储要求(见5.3.9);
n) 更改了系统设备主要部件性能要求(见5.3.11,2010年版的6.17);
o) 将“耐压性能”更改为“电气强度性能”,更改了性能要求(见5.4.1,2010年版的6.11、7.10);
p) 更改了电压波动性能(见5.4.2,2010年版的6.7);
q) 更改了气候环境耐受性(见5.4.3,2010年版的6.12);
r) 更改了机械环境耐受性(见5.4.4,2010年版的6.13);
s) 更改了电磁兼容性能(见5.4.5,2010年版的6.14);
t) 更改了转换电压性能(见5.4.6,2010年版的6.8);
u) 更改了外壳防护性能(见5.4.7,2010年版的第5章);
v) 删除了充、放电耐久性能要求(见2010年版的6.9);
w) 更改了灯具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见5.5,2010年版的6.2、6.3.1、6.3.2、6.3.3);
x) 更改了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见5.6,2010年版的6.2、6.3.1、6.3.7);
y) 更改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见5.7,2010年版的6.2、6.3.1、6.3.4);
z) 更改了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见5.8,2010年版的6.2、6.3.1、6.3.5);
aa) 删除了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见2010年版的6.3.6);
bb) 更改了试验样品(见6.1.4,2010年版的7.1.3)、试验程序(见6.1.5,2010年版的7.1.5);
cc) 增加了外观(见6.3)、主要部(器)件(见6.4)、标志和使用说明书(见6.5)、结构(见6.6)、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见6.7)、外部接线拉扭力(见6.8)、材质(见6.9)、碰撞(运行)试验(见6.21)、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见6.32);
dd) 删除了充、放电试验(见2010年版的7.3),将试验内容调整至基本功能试验(见6.10);
ee) 删除了充、放电耐久试验(见2010年版的7.7)、冲击试验(见2010年版的7.15);
ff) 更改了标志的要求(见第8章,2010年版的第9章)、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见第9章,2010年版的第10章);
gg) 将附录A名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组成”更改为“系统及设备”,增加了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分类图,增加了“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系统的应急启动及复位”“额定输出功率”“终止电压”“蓄电池电源管理单元”“蓄电池组”“应急光通量”“节电光通量”“灯具光源的应急点亮”(见附录A);
hh) 更改了附录“产品型号”的要求(见附录B,2010年版的附录C);
ii) 增加了附录“灯具自检信息存储”的要求(见附录C);
jj) 将附录名称“疏散指示标志”更改为“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具专用疏散指示标志”,更改了标志的要求(见附录D,2010年版的附录B);
kk)删除了附录“密封镉镍、氢镍可充蓄电池”的要求(见2010年版的附录D);
ll)删除了附录“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的要求(见2010年版的附录E);
mm)增加了“图显装置”的要求(见附录E);
nn)更改了附录“研磨轮”的要求(见附录F,2010年版的附录F)。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0年首次发布为GB17945-2000,2010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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