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19517-2023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Nation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safety of electric equipments
GB 19517-2023
2023-05-23 发布
2024-06-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19517-2009《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与GB19517-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范围”一章更改交流额定电压为1000V(1140 V)以下(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增加了第4章“总则”(见第4章);
——将“安全技术要求”一章调整到第5章“电气安全危险防护的要求”,并进行了技术内容的调整(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安全项目要求”(见第6章);
——将“检验”一章调整到第7章“检验检测方法和合格判定”,并进行了技术内容调整(见第7章,2009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实施与监督”一章(见2009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规范性附录A和附录B(见2009年版的附录A、附录B)。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4年首次发布为GB 19517-2004,2009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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