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19517-202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29 用于防护的机械结构

    用于防护的机械结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不使用工具则不能移除用于防护的机械结构;
    b)用手可以拆卸的防护性机械结构,当其被移除后,外壳防护等级至少应达到IP20的要求;
    c)当移除(拆卸或打开)防护的机械结构时会触及到带电部件(或部件),则移除防护的机械结构前应断开电源(必要时将电源输入端接地),且不恢复防护的机械结构则不能接通电源(联锁);
    d)用于防护的机械结构应始终按正常使用的状态安装在产品上经受全部的检验。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