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19517-2023
6.30 用于电气联接的螺钉和联接件
用于电气联接的螺钉和联接件的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a)螺钉满足的要求包括:
1)不应用诸如锌、铝之类软的或易于蠕变的金属制成;
2)用绝缘材料制成的螺钉,其标称直径应至少为3mm,并且不能应用于任何电气联接或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联接;
3)传递电气接触压力的螺钉应旋入金属中;
4)用绝缘材料制成的螺钉被替换成金属螺钉会有损于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或在更换有X型联接的电源线时,或进行用户保养时可能拆下会损害基本绝缘,则该螺钉不应由绝缘材料制成;
5)宽牙螺纹螺钉不应用于载流件的联接,除非用这些螺钉夹紧的载流件彼此直接连接,并具有适当的锁定措施;
6)自切螺钉不应用于载流件的电气联接,除非螺钉能切制出完整的标准机制螺纹。然而,这类螺钉如果有可能被使用者拧动,则不应采用,除非螺纹是挤压成形的;
7)自切螺钉和宽牙螺纹螺钉可用来提供接地连续性,只要在正常使用中不会误用,且每一联接至少用了两个螺钉;
8)在产品的不同部件之间构成机械联接的螺钉,如果也作为电气联接件,则应锁紧以防松动。如果接地电路中用至少两个螺钉作联接,或提供了另一条备用的接地电路,则该要求不适用于该接地电路的螺钉;
9)应使用弹簧垫圈及类似部件提供良好的锁紧。
b)电气联接件满足的要求包括:
1)接触压力不应是通过易收缩或易变形的绝缘材料来传递的,除非金属部件有足够的弹性来补偿绝缘材料任何可能的收缩或变形;
2)如果在正常使用中用作电气联接件的铆钉承受扭矩,则这些铆钉应锁紧以防松动。一个非圆柱形的铆钉杆或一个适当的切口足以满足本要求;
3)无螺纹联接件应设置在正常使用防止断开的措施,且螺纹联接的导线应通过一个以上的方式固定,或拆卸后不会损伤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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