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16668-2010
7.6 工作可靠性试验
7.6.1 容器阀、选择阀、释放阀的工作可靠性试验
7.6.1.1 容器阀、选择阀、释放阀的工作可靠性试验在专用试验装置上进行。气源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专用试验容器的容积和驱动器工作状态应满足被试阀门在启动后完全开启的需要,被试阀门出口须连接与出口公称直径相同,长度不超过0.5m的直管和一个等效孔径不小于3mm的喷嘴。
7.6.1.2 将被试阀门安装在专用试验容器上,连接好控制驱动部件,并使之在规定条件下工作,按下述程序进行:
a) 给被试阀门充压至工作压力p,保压时间不小于5s;
b) 启动控制驱动部件,使被试阀门开启;
c) 待专用试验容器内压力降至小于0.5MPa时,关闭被试阀门;
d) 再向被试阀门充压,继续下一循环。
被试阀门在正常工作时允许破坏的零件,在每个循环试验后及时更换。
7.6.1.3 在常温20℃±5℃下,上述循环试验重复进行100次,将试验装置和样品移入温度试验箱内,在最低和最高工作温度下各进行10次。试验前样品在试验环境中放置时间,首次试验不低于2h,其余试验应使样品自身温度与试验箱内温度充分平衡。
7.6.2 单向阀工作可靠性试验
试验在常温下进行,气源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顺序给单向阀正、反向交变充压至贮存压力p,使阀门达到完全开启或关闭状态,正、反向切换频率不大于每分钟30次。完成100次开启-关闭循环试验后,检查阀门。
7.6.3 燃气发生器发火装置的工作可靠性试验
试验样品数量至少为30只,根据正态分布或高斯分布求出置信度为95%的置信区间,即发火装置的发火电流范围。实测发火装置发火电流应在计算的发火电流范围内,且发火装置的发火率不小于99.9%。
7.6.1.1 容器阀、选择阀、释放阀的工作可靠性试验在专用试验装置上进行。气源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专用试验容器的容积和驱动器工作状态应满足被试阀门在启动后完全开启的需要,被试阀门出口须连接与出口公称直径相同,长度不超过0.5m的直管和一个等效孔径不小于3mm的喷嘴。
7.6.1.2 将被试阀门安装在专用试验容器上,连接好控制驱动部件,并使之在规定条件下工作,按下述程序进行:
a) 给被试阀门充压至工作压力p,保压时间不小于5s;
b) 启动控制驱动部件,使被试阀门开启;
c) 待专用试验容器内压力降至小于0.5MPa时,关闭被试阀门;
d) 再向被试阀门充压,继续下一循环。
被试阀门在正常工作时允许破坏的零件,在每个循环试验后及时更换。
7.6.1.3 在常温20℃±5℃下,上述循环试验重复进行100次,将试验装置和样品移入温度试验箱内,在最低和最高工作温度下各进行10次。试验前样品在试验环境中放置时间,首次试验不低于2h,其余试验应使样品自身温度与试验箱内温度充分平衡。
7.6.2 单向阀工作可靠性试验
试验在常温下进行,气源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顺序给单向阀正、反向交变充压至贮存压力p,使阀门达到完全开启或关闭状态,正、反向切换频率不大于每分钟30次。完成100次开启-关闭循环试验后,检查阀门。
7.6.3 燃气发生器发火装置的工作可靠性试验
试验样品数量至少为30只,根据正态分布或高斯分布求出置信度为95%的置信区间,即发火装置的发火电流范围。实测发火装置发火电流应在计算的发火电流范围内,且发火装置的发火率不小于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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