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业娱乐新业态消防技术导则(试行)
3.2 场所火灾风险类别
3.2.1 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的火灾风险概况应依据使用人员特性和火灾增长率确定,具体划分应符合表3.2.1-1的规定。根据场所火灾风险概况对场所火灾风险进行分类,共分为三类:一类(火灾危险性高)、二类(火灾危险较高)、三类(火灾危险性一般),具体划分应符合表3.2.1-2的规定。
表3.2.1-1场所火灾风险概况
注:A4、B4、C4场所风险概况含有超快速火灾增长率,不允许出现在商业娱乐新业态场所。
表3.2.1-2场所火灾风险分类
注:1、在同一栋建筑内的不同功能或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采取有效火分隔后可分别评估其火灾风险类别。
【条文解析】火灾风险概况应反映场所的使用人员特性和火灾增长率(表3.2.1-1),场所火灾风险概况根据火灾危险性简化归纳为三类(表3.2.1-2)。场所的风险概况应根据场所实际特点并考虑可能的不利情况,不能仅依据场所名称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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