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2019
7.2 信报箱
7.2.1 信报箱、信报柜、信报间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50631及《住宅信报箱》GB/T24295的相关规定。
7.2.2 信报箱应设在明显、便于投递的位置,并宜选用嵌入式。
7.2.3 设有电控总门的住宅,当信报箱设置在总门外时,应有防雨措施。
7.2.4 高层住宅底层设置管理值班室时,宜结合管理值班室设置信报间和信报柜。
7.2.5 小区内宜预留智能快件箱设置的位置、电源,智能快件箱宜设置在住宅小区内具有便捷使用通道的地面层,方便邮件、快件的收投。智能快件箱的投递口位于室外时,应有防雨措施。
7.2.2 信报箱应设在明显、便于投递的位置,并宜选用嵌入式。
7.2.3 设有电控总门的住宅,当信报箱设置在总门外时,应有防雨措施。
7.2.4 高层住宅底层设置管理值班室时,宜结合管理值班室设置信报间和信报柜。
7.2.5 小区内宜预留智能快件箱设置的位置、电源,智能快件箱宜设置在住宅小区内具有便捷使用通道的地面层,方便邮件、快件的收投。智能快件箱的投递口位于室外时,应有防雨措施。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7.1 门窗
- 下一节:7.3 排油烟道、排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