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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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结构

3.5.1 在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有设计说明书、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

3.5.2 设计说明书。
    1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周边环境,工程分区,主要功能;
    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
    2 设计依据。
    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冻土深度,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包括地震加速度值)等;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或可靠的地质参考资料;
    4)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
    5)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
    6)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
    7)批准的上一阶段的设计文件;
    8)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建筑分类等级。
    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3)建筑桩基设计等级
    4)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5)主体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
    6)地下室防水等级;
    7)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8)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
    9)湿陷性黄土场地建筑物分类;
    10)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
    4 主要荷载(作用)取值。
    1)楼(屋)面活荷载、特殊设备荷载;
    2)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有条件时说明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
    3)雪荷载(必要时提供积雪分布系数等);
    4)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等);
    5)温度作用及地下室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
    6)特殊的荷载(作用)工况组合,包括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
    5 上部及地下室结构设计。
    1)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
    2)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及结构布置说明;对于复杂结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判定是否为超限工程。
    3) 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特殊技术的说明,结构重要节点、支座的说明或简图;
    4)有抗浮要求的地下室应明确抗浮措施;
    5)结构特殊施工措施、施工要求及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6 地基基础设计。
    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概况,应包括各主要土层的压缩模量和承载力特征值(或桩基设计参数);地基液化判别,地基土冻胀性和融陷情况,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登记和类型,膨胀土地基的膨缩等级,抗浮设防水位特殊地质条件(如溶洞)等说明,土及地下水对钢筋、钢材和混凝土的腐蚀性;
    2)基础选型说明;
    3)采用天然地基时应说明基础埋置深度和持力层情况;采用桩基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承台埋深;采用地基处理时,应说明地基处理要求;
    4)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
    5)必要时应说明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道路等的影响和保护措施;
    6)施工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7 结构分析。
    1)采用的结构分析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复杂结构或重要建筑应至少采用两种不同的计算程序;
    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整体计算嵌固部位,结构分析输入的主要参数,必要时附计算模型简图;
    3)列出主要控制性计算结果,可以采用图表方式表示;对计算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说明,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结构超限情况判定。
    8 主要结构材料。
    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砌体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钢材牌号、预制构件连接材料、密封材料、特殊材料等。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锚具、铸钢件、成品支座、消能减震器、高强螺栓等)的说明等。
    9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必要时应提出的试验要求,如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
    2)进一步的地质勘察要求、试桩要求等;
    3)尚需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的要求;
    4)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其他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
    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0 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1)绿色建筑设计目标;
    2)按设计星级所有控制项、评分项及加分项的要求,阐述采用的各项措施。
    11 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应增加以下内容。
    1)装配式建筑结构设计目标及结构技术总述;
    2)预制构件分布情况说明;预制构件技术相关说明,包括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钢筋保护层等;结构典型连接方式(包括结构受力构件和非受力构件等连接);施工、吊装、临时支撑等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
    3)对预制构件脱模、翻转等要求
3.5.3 设计图纸。
    1 基础平面图及主要基础构件的截面尺寸;
    2 主要楼层结构平面布置图,注明主要的定位尺寸、主要构件的截面尺寸;结构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的结构或构件,可采用立面图、剖面图、轴测图等方法表示;
    3 结构主要或关键性节点、支座示意图;
    4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应在相应平面图中表示。
3.5.4 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
    1 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建筑分类等级、主要荷载(作用)取值、结构选型、布置和材料。
    2 结构超限类型和程度判别。
    3 抗震性能目标:明确抗震性能等级,确定关键构件、普通构件和耗能构件,提出各类构件对应的性能水准;确定结构在多遇地震(小震)、设防烈度地震(中震)和罕遇地震(大震)下的层间位移角限值;应列表表示各类构件在小震、中震和大震下的具体性能水准。
    4 有性能设计时,明确结构限值指标:对与有关规范限值不一致的取值应加以说明。
    5 结构计算文件:应包括结构分析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包括楼板假定)、整体计算嵌固部位、结构分析输入的主要参数等;应有对应结构限值指标的各种计算结果,计算结果宜以曲线或表格形式表达。
    6 静力弹性分析:应给出两种不同软件的扭转耦联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主要控制性结果;采用等效弹性法进行中、大震结构分析时,应明确对应的等效阻尼比、特征周期、连梁刚度折减系数、分项系数、内力调整系数等。
    7 弹性时程分析:给出输入的双向或三向地震波时程记录、峰值加速度、天然波站台名称,并应将地震波转换成反应谱与规范反应谱进行比较;计算结果应整理成曲线,并应将弹性时程分析结果与扭转耦联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并按规范规定确认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8 静力弹塑性分析:应说明分析方法、加载模式、塑性铰定义,给出能力谱和需求谱及性能点,给出中、大震下的等效阻尼比、层间位移角曲线、层剪力曲线、各类构件的出铰位置、状态及出铰顺序并加以分析。
    9 弹塑性时程分析:说明分析方法、本构关系、层间位移角曲线、层剪力曲线、各类构件的损伤位置及状态及损伤顺序并加以分析。应将弹塑性时程分析与对应的弹性时程分析结果进行对比,找出薄弱层及薄弱部位。
    10 楼板应力分析:对楼板不连续或竖向构件不连续等特殊情况,给出大震下的楼板应力分析结果,验算楼板受剪承载力。
    11 关键节点、特殊构件及特殊作用工况下的计算分析。
    12 大跨空间结构的稳定分析,必要时进行大震下考虑几何和材料双非线性的弹塑性分析。
    13 超长结构必要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要求,给出考虑行波效应的多点多维地震波输入的分析比较。
    14 必要时,给出高层和大跨空间结构连续倒塌分析、徐变分析和施工模拟分析。
    15 结构抗震加强措施及超限论证结论。
3.5.5 计算书。
    计算书应包括荷载作用统计、结构整体计算、基础计算等必要的内容,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
条文说明
3.5.2-1-2)、3.5.2-2-6) 分别同2.2.4-1、2.2.4-2条文说明。
3.5.2-4-5) 提供温度作用计算参数,这是由于超长结构越来越多、超长越来越严重,温度作用对结构安全的影响需要定量计算。与温度有关的设计参数一般包括温升、温降和施工条件能达到的结构合拢温度等。
3.5.2.5-5 特殊结构施工和使用阶段的健康监测等。
3.5.2-7-1)“两种不同的计算程序”是指两个不同软件编制单位编制的程序,同时应尽可能选择两种计算模型不同的程序。
3.5.2-7-2) 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应包括楼板、剪力墙、钢结构支座等的计算模型。
3.5.2-7-3)“主要控制性计算结果”是指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控制性限值等设计审查所必须的计算结果,如:包括结构周期、平扭系数、周期比、楼层侧向刚度比、刚重比、剪重比、位移角、位移比、结构总质量、有效质量系数、层间抗剪承载力比值、转换层上下楼层侧向刚度比、墙柱最大轴压比及在规定水平力作用下结构底层墙柱分别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和剪力的比值、结构舒适度指标。多层砌体结构在竖向荷载和地震作用下墙体构件的强度分析结果;多层和高层混凝土或钢结构应包括结构自振周期,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下的顶点位移和各层层间位移角,超高层结构顶点最大加速度。地震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值与平均值的比值,振型数和质量参与系数,结构总重量,总地震作用,剪力系数(剪重比),总风力,风和地震作用下的总覆力矩及墙体和框架承担的倾覆力矩的比例,,上下层结构侧向刚度的比值,采用时程法采用的波形、时程法和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比较等;大跨度结构的挠度、主要构件的应力比、整体和局部的稳定性等。计算结果及分析可采用文字和图表相结合的形式。计算结果超限时应进行分析和说明,必要时提出施工图设计时拟采取的措施。3.5.2-2宜注明勘探报告的阶段要求。
3.5.2-8 要求说明的内容应与设计图纸相对应。
3.5.2-9-3)“尚需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的要求”一般包括电梯、扶梯及特殊设备订货样本。
3.5.4 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与初步设计文件之一的“设计说明书”两个文件编写的出发点和侧重点不同,应予以区别。
3.5.4-1)同3.5.2相关内容。当地震动参数取值或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与有关规范不一致时,应加以说明(地震作用应包括多遇地震、设防地震、罕遇地震的动参数)。
3.5.4-2)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进行判别,宜列成表格。
3.5.4-3)具体性能水准如:小震弹性、中震抗剪不屈服、中震正截面屈服、大震屈服等。
3.5.4-4)一般包括周期比、位移比、楼层侧向刚度比,层间抗剪承载力比值,位移角,顶点风振加速度,剪重比、刚重比、轴压比、框架及剪力墙地震作用分担比、大跨结构的挠度等。
3.5.4-5)宜以曲线表达的计算结果有:各层的层间位移角、最小剪重比、扭转位移比、楼层侧向刚度比、层间抗剪承载力比值、框架地震作用分担比等。
3.5.4-8)加载模式应不少于两种,加载方向不少于4个方向(如±X,±Y)。对于不需要做静力弹塑性分析的工程,可不列入静力弹塑性分析的内容。
3.5.4-9)对于不需做弹塑性时程分析的工程,可不列入弹塑性时程分析的内容。
3.5.4-15)结构各种分析结果应能达到规定的抗震性能目标,针对结构分析中暴露出来的薄弱层、薄弱部位必须提出对应的加强措施并对其有效性加以论证。3.6.1过去设计文件所要求列出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表”,其中“材料”的统计繁锁且复杂,而其指导意义也不大,故按照当前实际情况,现设计文件只要求列出主要电气设备表。主要电气设备一般包括变压器、开关柜、发电机及应急电源设备、落地安装的配电箱,插接式母线等,以及其它系统主要设备。提供的设备技术条件应能满足招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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