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 GB/T4448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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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要求

6.1.1 检查各消防设施组件和设备的铭牌、标志、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的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消防电梯的检测合格证、灭火剂的有效期等。
6.1.2 查看系统组件和设备、管道、线槽及支架或吊架等的外观,检查设备、管道和阀门以及喷头与管道的连接处有无泄漏、滴漏或失重、失压现象;检查各类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启闭是否灵活。
6.1.3 检查采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量的导线和电缆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的测量记录;检查采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的系统接地电阻值的测量记录。
6.1.4 检查检测用仪器、仪表、量具等的计量检定合格证及其有效期。
6.1.5 采用核对方式检查时,应与设计、验收等相关技术文件对比。
6.1.6 应逐项记录各消防设施的检测结果及仪表显示的数据,填写检测记录表,并与上一次检测的记录表对比。检测记录表的基本样式见表1。
6.1.7 完成检测后,应将各消防设施恢复至准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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