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设备 GB20031-202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泡沫灭火设备
Foam fire extinguishing equipment
GB 20031-202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11-28 发布
2025-06-01 实施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11-28 发布
2025-06-01 实施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20031-2005《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与GB20031-200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5年版的第1章);
b)更改了型号编制要求(见第4章,2005年版的4.2);
c)增加了计量注入式比例混合装置的要求(见5.1.4);
d)增加了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的要求(见5.1.5);
e)更改了泡沫炮的要求(见5.3.1,2005年版的5.2.6);
f)更改了泡沫枪的要求(见5.3.2,2005年版的5.2.7);
g)删除了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叶轮的静平衡要求(见2005年版的5.2.9.6);
h)增加了单元式泡沫灭火装置的通用要求(见5.4.1);
i)更改了泡沫消火栓箱的主要性能参数(见5.4.3.1,2005年版的5.5.4);
j)更改了泡沫液压力储罐隔膜的性能要求(见5.5.1.7、5.5.1.8,2005年版的5.1.2.4);
k)更改了泡沫液泵的要求(见5.6,2005年版的5.1.5.2);
l)更改了泡沫消火栓的要求(见5.7,2005年版的5.3.1);
m)更改了泡沫混合液输送软管的要求(见5.8,2005年版的5.3.5);
n)删除了过滤器的要求(见2005年版的5.3.4);
o)删除了泡沫灭火系统的要求(见2005年版的5.6);
p)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2005年版的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5年首次发布为GB 20031-200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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