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隧道设计标准 DG/TJ08-2033-2017
12.3 过渡段照明
12.3.1 过渡段由TR1、TR2、TR3三个照明段组成,与之对应的亮度应分别按式(12.3.1-1)、式(12.3.1-2)和式(12.3.1-3)计算:
12.3.2 长度L≤300m的隧道,可不设置过渡段加强照明;长度300m<L≤500m的隧道,当在过渡段TR1能完全看到隧道出口时,可不设置过渡段TR2、TR3加强照明;当TR3的亮度不大于中间段亮度的2倍时,可不设置过渡段TR3加强照明。
12.3.3 过渡段各照明段的长度可按表12.3.3取值。

12.3.3 过渡段各照明段的长度可按表12.3.3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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