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与能源利用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52-2024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14.9 烟囱

14.9.1 焚烧厂烟囱应满足烟气排放、污染物监测设施布置以及监测采样人员操作的要求。监测或采样平台、通往平台的斜梯或升降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的有关规定。
14.9.2 焚烧厂烟囱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烟囱工程技术标准》GB/T 50051的有关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