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项目规范 GB5503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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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给水排水

7.1.1 住宅应设给水排水系统。
7.1.2 住宅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1MPa。
7.1.3 住宅建筑用水应分类、分户计量,水表设置位置应便于管理、安装、使用和检修。
7.1.4 住宅应设生活热水系统或预留安装户式热水器的位置和管道。
7.1.5 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
7.1.6 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卧室。
7.1.7 设置淋浴器或洗衣机的部位应设地漏或排水设施,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及无水封的地漏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在排水口以下应设存水弯,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7.1.8 生活污、废水不应排入雨水排水系统。
7.1.9 住宅室内地面标高低于排水管接入的室外排水检查井井盖标高时,其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应采用压力排水系统,并应采取防止倒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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