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项目规范 GB55038-2025
7.5 智能化
7.5.1 住宅建筑应设通信系统。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地区,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缆到户方式。
7.5.2 公共移动通信信号应能覆盖至住宅建筑的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
7.5.3 住宅建筑应设有线电视系统。有线电视设施应采用光缆或同轴电缆以独立专线方式建设。
7.5.4 新建住宅项目的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和室外地下智能化系统管道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
7.5.5 每套住宅应设家居配线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家居配线箱的进线管不应少于2根,有源家居配线箱应设供电电源;
2 起居室或兼起居室的卧室应设通信系统信息端口和有线电视系统信息端口;
3 家居配线箱的出线管应敷设到通信系统信息端口和有线电视系统信息端口。
7.5.6 住宅建筑疏散通道上和出入口处的门禁应具备紧急情况下就地从内部手动解除的功能。
7.5.6 住宅建筑疏散通道上和出入口处的门禁应具备紧急情况下就地从内部手动解除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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