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 GB35181-2025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
Rules for major fire potential judgement
GB 35181-202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5-04-25 发布
2025-11-01 实施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35181-2017《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与GB35181-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术语“重要场所”及其定义(见2017年版的3.6),增加了术语“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劳动密集型企业”“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及其定义(见第3章);
b)删除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原则和程序(见2017年版的第4章);
c)更改了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或作为判定要素的原则(见4.2,2017年版的5.1.3);
d)更改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的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见第5章、第6章,2017年版的第6章、第7章);
e)增加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判定规则(见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GB 35181-201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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