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 GB3518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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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规范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判定规则

A.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A.1.1 消防水泵(或泡沫液泵)采用自动控制、手动控制等方式均无法正常启动。
A.1.2 水泵控制柜未连接消防电源,消防电源故障,或控制失效。
A.2 自动灭火系统
A.2.1 消防水泵(或泡沫液泵)采用自动控制、手动控制等方式均无法正常启动。
A.2.2 水泵控制柜未连接消防电源,消防电源故障,或控制失效。
A.2.3 报警阀(或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无法正常启动。
A.2.4 气体灭火系统的启动装置采用自动控制、手动控制方式均无法正常启动或灭火剂净重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A.2.5 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启动装置采用自动控制、手动控制方式均无法正常启动。
A.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3.1 火灾报警控制器未连接消防电源,或消防电源故障。
A.3.2 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控制按键失效、不能显示火警或故障报警、或不能发出声报警信号。
A.3.3 消防联动控制器未连接消防电源,消防电源故障,或联动控制失效。
A.3.4 报警总线断路、接地或短路等故障。
A.4 判定规则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判定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a)建筑或场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应设置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中的一种,存在符合A.1~A.3规定的情形数量为1条及以上;
    b)建筑或场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应设置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中的两种,分别存在符合A.1~A.3规定的情形各1条及以上,合计为2条及以上;
    c)建筑或场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应设置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别存在符合A.1~A.3规定的情形各1条及以上,合计为3条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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