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墙 XF9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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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9.1.1 每面防火玻璃隔墙都应在明显位置上安装永久性标志铭牌,应采用非粘贴方式固定,其型式与标称尺寸应符合GB/T 13306中有关矩形标牌尺寸B:L、B×L的规定,且B应不小于25mm,B:L应为1:1.6~1:4,尺寸偏差应不大于5%。标志铭牌上应含有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见4.3);
    b)制造厂名称或商标、地址、联系电话;
    c)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
    d)执行标准。
9.1.2 产品铭牌标志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不应有裂纹、明显的毛刺和锈斑;铭牌汉字应采用国家正式颁布实施的简体字,不应断缺或模糊不清。
9.2 包装
    防火玻璃隔墙的包装应安全可靠,防潮防尘,便于装卸、运输和贮存;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包装时随产品提供如下文字资料并装入防水袋中。
    a)产品合格证,应包含以下内容:执行产品标准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批号、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b)产品说明书,其表述按照GB/T 9969的规定;使用说明书宜包括有关安装方式、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等内容。
    c)装箱单。
    d)产品安装图。
    e)零部件及附件清单。
9.3 运输
    防火玻璃隔墙产品和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应平稳,不应遭雨淋和暴晒,避免因碰撞、雨淋等因素损坏包装;卸装时要轻拾轻放,避免磕、摔等行为,应防止机械撞击损坏产品。
9.4 贮存
    防火玻璃隔墙产品及其零部件在厂内或现场存放时,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要避免与有腐蚀的物质及气体接触,并有必要的防潮、防晒、防腐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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