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20517-2025
6.1 通用要求
6.1.1 试验大气条件
除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6.1.2 报警器安装
报警器应按生产者规定的正常安装方式安装。如果说明书给出多种安装方式,试验中应采用对报警器工作最不利的安装方式。
6.1.3 容差
除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5%;环境条件参数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6.1.4 试验样品
试验前,生产者应提供下列试验样品(以下简称试样):
a)单点式报警器,应提供20只试样;
b)互联式报警器,应提供(19+N)只试样(N为生产者声称的最大可连接数量)。
6.1.5 试验状态
除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应将试样与生产者规定的适用电池连接,电池应电量充足。
6.1.6 外观与主要部(器)件检查
试样在试验前应按5.2和5.3的要求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其他试验。
6.1.7 试验程序
6.1.7.1 A型试样应按表4规定的程序进行试验。一致性试验应在每种响应阈值等级条件下分别进行试验,并按照试样最大响应阈值等级条件下的响应阈值进行编号,响应阈值最大的4只试样按17号~20号顺序编号,其他试样随机按1号~16号编号。火灾灵敏度试验应在试样最大响应阈值等级条件下进行试验,其他各项试验应在试样最小响应阈值等级条件下进行试验。
6.1.7.2 B型试样应按表4规定的程序进行试验。一致性试验后,响应阈值最大的4只试样按17号~20号顺序编号,其他试样随机按1号~16号编号。
6.1.7.3 互联式报警器随机选取20只试样按照6.1.7.1、6.1.7.2编号,其余样品从21号开始依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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