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泵 GB6245-2025
7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
7.1 结构要求
7.1.1 紧固件及自锁装置不应因振动等原因而产生松动,叶轮螺母应有防松设计。
7.1.2 泵体上应铸出表示旋转方向的箭头,或者用固定于泵体上带转向箭头的标识牌表示,该标识牌应由耐腐蚀材料制成。
7.1.3 操纵机构应轻便可靠,各操纵手柄应设置指示牌,指示牌应由耐腐蚀材料制成。指示牌上文字的高度不应小于3mm。
7.1.4 泵出水阀应标注开、关指示标记,指示标记应位于明显易见部位且其面积不应小于6m㎡。
7.1.5 泵吸入口处应设置便于拆卸的耐腐蚀滤网,滤网的过流面积应不影响泵的性能。滤网上的孔满足:
a)对于额定流量不大于30L/s的泵,不应通过8mm的颗粒;
b)对于额定流量大于30L/s的泵,不应通过13mm的颗粒。
7.1.6 泵应能承受至少0.4MPa的进口正压。
7.1.7 泵应设置放水旋塞,放水旋塞应处于泵的最低位置以便排尽泵内余水。
7.1.8 泵的出口处应安装止回阀。
7.1.9 泵应设置取压孔,出口压力取压孔应位于止回阀之后。取压孔的直径应为3mm~6mm或等于管路直径的1/10,两者取小值,取压孔的深度不应小于2.5倍取压孔直径。泵应带有压力表及真空压力表,表的精度不应低于2.5级,均应安装压力表阀,阀的操纵应轻便可靠,阀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泵的最大工作压力。
7.1.10 泵的叶轮平衡性能应符合GB/T 9239.1-2006中G6.3级的平衡要求。
7.1.11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的整机质量(按规定加注好润滑油、燃油、冷却液,包括蓄电池,但不包括吸水管及照明设备等附件)不应超过180kg,当整机质量小于100kg时应至少配置2人用的手抬把手,当整机质量为100kg及以上时应至少配置4人用的手抬把手。
7.1.12 当手抬机动消防泵组配备脚轮时,脚轮直径不应小于125mm,脚轮应耐磨、免充气,且至少有2只脚轮具备刹车功能。
7.1.13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的燃油箱容积应保证在7.4.1要求的工况下,连续运转1h。燃油箱应具有燃油油位显示装置,燃油箱出油口应设置开关。
7.1.14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在7.4.1要求的工况下连续运转1h,发生整机自行移动距离不应超过10cm。
7.1.15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应配有照度不小于5lx的小型移动照明设备、吸水管等附件。
7.1.16 对于具有电起动功能的手抬机动消防泵组,蓄电池应有防止水溅和松动等措施。当额定功率不大于25kW时,应具有手动起动功能。
7.1.17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的排气管应设有防止烫伤的措施,且排气方向应避开燃油箱。
7.2 材料要求
7.2.1 泵体应采用铸铁、铸钢、铸铝、铸铜或其他铸造合金材料。轴应采用至少为20Cr13的不锈钢或相当的耐腐蚀金属材料;或者轴采用碳钢材料,轴套采用耐腐蚀材料。
7.2.2 叶轮、叶轮密封环、泵体密封环、套环、水轴承套、挡套、中间衬套、减压衬套、轴套螺母、叶轮螺母及放水旋塞等部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
7.3 外观质量
7.3.1 所有铸件表面不应有明显的结疤、气泡、砂眼等缺陷,铸件不应有缩孔和缩松。
7.3.2 泵体以及各种外露的罩壳、箱体均应喷涂GB/T 3181-2008规定的R03大红漆。油漆层的外观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
7.4 主要技术参数
7.4.1 工况1:在吸深3m时,应满足额定流量(Qn)和额定压力(Pn)的要求。
7.4.2 工况2:在吸深7m时,流量为0.5Qn,出口压力不应小于1.0Pn。
7.5 机械性能
泵的机械性能应符合5.5的规定。
7.6 最大真空度和真空密封性能
泵组的最大真空度和真空密封性能应符合5.6的规定。
7.7 引水装置性能
泵组的引水装置性能应符合5.7的规定。
7.8 连续运转性能
泵组应进行连续运转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6.7a)~6.7g)的相关规定。
7.9 起动性能
泵组应进行起动试验,并应在30s内顺利起动。
7.10 倾斜性能
在7.4.1要求的工况下,手抬机动消防泵组应分别在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倾斜25°的情况下,各连续运转0.5h,泵组应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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