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 GB/T3300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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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持续改进

13.1 事故管理
    企业应明确事故的分级分类、信息报告、调查处理等要求。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如实报告,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企业应成立内部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企业应将相关方在本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事故管理,并进行统计分析。
    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3.2 评审改进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
    评审输入应至少包括检查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事故情况、上一次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事项的落实情况等。
    评审输出应至少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事项。
    企业可采用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或专项安全工作会议的方式实施评审。
    当企业外部环境、内部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开展附加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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