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加速器 GB5135.4-2025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加速器
Automatic sprinkler system—Part 4:Dry pipe valves and accelerator
GB 5135.4-2025
2025-10-31 发布
2026-11-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员会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 513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第4部分。GB513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洒水喷头;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第3部分:水雾喷头;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第6部分:通用阀门;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第8部分:加速器;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
——第17部分:减压阀;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
——第20部分:涂覆钢管;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
——第22部分:特殊应用喷头。
——本文件代替GB 5135.4——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和GB 5135.8-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8部分:加速器》,与GB5135.4-2003和GB 5135.8-200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1、3.2、3.6、3.7、3.8、3.9、3.12、3.13,2003年版的3.1、3.2、3.6、3.7、3.8、3.9、3.12、3.13);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14);
——增加了产品的分类与代号、型号编制(见第4章、第5章);
——增加了“标志”(见6.1.2);
——更改了“规格”,删除了阀座圈直径的说明和有关间隙的要求(见6.2,2003年版的4.2);
——更改了“额定工作压力”,明确了“额定工作压力应为1.2 MPa或1.6 MPa两个公称压力等级”,删除了“干式报警阀与工作压力等级较低的设备装配使用时的要求”(见6.3,2003年版的4.3);
——更改了“材料耐腐蚀性能”,阀体和阀盖耐腐蚀性能由“不低于铸铁”更改为“不低于球墨铸铁”,增加了加速器的材料要求(见6.4,2003年版的4.4);
——增加了“结构、间隙和排水”(见6.5);
——增加了“连接方式”(见6.6);
——更改了“零部件”,增加了“阀瓣密封件”(见6.7、6.8,2003年版的4.8);
——增加了“工作循环”(见6.9);
——更改了“强度”,删除了试验压力不小于4.8MPa的要求,增加了加速器的水压强度要求(见6.10,2003年版的4.9);
——更改了“渗漏和变形”,按照不同类型产品的不同工况进行考核(见6.11,2003年版的4.10);
——更改了“水力摩阻”,不同规格的阀门均在4.5m/s的管道流速条件下进行测试(见6.12,2003年版的4.11);
——更改了“功能”,将原标准中的部分要求分离出去独立成条,增加了配装加速器干式报警阀的开启时间要求(见6.13,2003年版的4.12);
——增加了“防复位”(见6.14);
——增加了“抗冲击性能”(见6.1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3年首次发布为GB5135.4-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2003年首次发布为GB5135.8-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8部分:加速器》;
——本次修订为对GB 5135.4-2003和GB 5135.8-2003的第一次合并修订。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