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GB5135.1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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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与项目
7.1.1 型式检验
7.1.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产品的设计、结构、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生产工艺、生产条件等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发生变化时;
    d)停产一年及以上恢复生产时;
    e)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其他通过型式检验才能证明产品质量的情况。
7.1.1.2 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11的规定进行。
7.1.2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11规定的全检项目和抽检项目。
7.1.3 试验程序
    沟槽式管接件试验程序按图7的规定进行。
7.2 抽样方法
7.2.1 型式检验
    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样基数为50只。
7.2.2 出厂检验
    沟槽式管接件的出厂检验,抽样检验按表12的规定进行,抽样数量按GB/T 2828.1的规定选择不超过4.0的AQL值进行确定。
7.3 检验结果判定
7.3.1 型式检验
    沟槽式管接件型式检验的全部项目合格则判该产品为合格,否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7.3.2 出厂检验
    沟槽式管接件出厂检验的全部项目合格则判该产品为合格,否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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