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带 GB6246-2026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与设计
目测检查水带的外观与设计,并用分度值为 0.1mm 的标准量具测量反光条的宽度,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 的规定。
7.2 内径试验
将试样两端剪切平齐用表面粗糙度Ra1.60的塞规分别测量试样两端的内径塞规尺寸及公差应符合表10的规定。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2 的规定。

目测检查水带的外观与设计,并用分度值为 0.1mm 的标准量具测量反光条的宽度,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 的规定。
7.2 内径试验
将试样两端剪切平齐用表面粗糙度Ra1.60的塞规分别测量试样两端的内径塞规尺寸及公差应符合表10的规定。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2 的规定。

7.3 长度试验
将试样展开铺平,用分度值为 1mm 的标准量器测量水带的编织部位,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3 的规定。
7.4 耐压试验
7.4.1 试验装置
水压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耐压试验台:应能可靠地夹紧试样,一端应能纵向移动,试验过程中不应阻碍试样的自由延伸,试验台应装有排气阀;
b) 水压源:工作压力不应小于试样的爆破压力;
c) 稳压装置:当水压不大于 3.0MPa 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应大于 0.05 MPa; 当水压高于 3.0MPa 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应大于 0.10MPa;
d) 压力显示装置:分度值为 0.01MPa,能记录爆破压力值。
7.4.2 试验方法
取 1.20m 的试样 3 段,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保持试样平直,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以 5.0MPa/min~10.0MPa/min 的速率升压至表 3 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 5min,然后以相同速率升压至试样爆破,取 3 个试样爆破压力的最小值作为试验结果,并判断是否符合 6.4 的规定。
7.5 单位长度质量试验
在 1 根水带上任取 6 根 1.20m 试样,测量总质量并按公式 (1) 计算单位长度质量,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5 的规定。
将试样展开铺平,用分度值为 1mm 的标准量器测量水带的编织部位,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3 的规定。
7.4 耐压试验
7.4.1 试验装置
水压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耐压试验台:应能可靠地夹紧试样,一端应能纵向移动,试验过程中不应阻碍试样的自由延伸,试验台应装有排气阀;
b) 水压源:工作压力不应小于试样的爆破压力;
c) 稳压装置:当水压不大于 3.0MPa 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应大于 0.05 MPa; 当水压高于 3.0MPa 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应大于 0.10MPa;
d) 压力显示装置:分度值为 0.01MPa,能记录爆破压力值。
7.4.2 试验方法
取 1.20m 的试样 3 段,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保持试样平直,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以 5.0MPa/min~10.0MPa/min 的速率升压至表 3 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 5min,然后以相同速率升压至试样爆破,取 3 个试样爆破压力的最小值作为试验结果,并判断是否符合 6.4 的规定。
7.5 单位长度质量试验
在 1 根水带上任取 6 根 1.20m 试样,测量总质量并按公式 (1) 计算单位长度质量,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5 的规定。

式中:
A——单位长度质量,单位为克每米 (g/m);
G——6根试样的总质量,单位为克 (g)。
7.6 延伸率、膨胀率和扭转方向试验
7.6.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试验台:有效长度不应小于试样长度,并应采取减小试验台与水带摩擦的措施;
b) 水压源:工作压力不应小于试样的设计工作压力;
c) 稳压装置:当水压不高于 3.0MPa 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应大于 0.05 MPa; 当水压高于 3.0MPa 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应大于 0.10MPa;
d) 压力显示装置:分度值为 0.01MPa;
e) 钢卷尺:分度值为 1mm。
7.6.2 试验过程
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取长度不小于 10m 的试样,一端与水压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
b) 向试样内灌水并排尽空气后关闭排气阀,升压至 0.1MPa,待试样延伸稳定;
c) 测量试样的长度;
d) 测量试样两端及中间的周长,并计算 3 处周长的平均值;
e) 均匀地升压至表 3 规定的设计工作压力,同时沿水流方向观察试样扭转方向;
f) 待试样延伸稳定后,再测定此时试样长度,并测量两端及中间共 3 处周长,计算相应 3 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
g) 按公式 (2)、公式 (3) 分别计算延伸率、膨胀率。
A——单位长度质量,单位为克每米 (g/m);
G——6根试样的总质量,单位为克 (g)。
7.6 延伸率、膨胀率和扭转方向试验
7.6.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试验台:有效长度不应小于试样长度,并应采取减小试验台与水带摩擦的措施;
b) 水压源:工作压力不应小于试样的设计工作压力;
c) 稳压装置:当水压不高于 3.0MPa 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应大于 0.05 MPa; 当水压高于 3.0MPa 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应大于 0.10MPa;
d) 压力显示装置:分度值为 0.01MPa;
e) 钢卷尺:分度值为 1mm。
7.6.2 试验过程
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取长度不小于 10m 的试样,一端与水压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
b) 向试样内灌水并排尽空气后关闭排气阀,升压至 0.1MPa,待试样延伸稳定;
c) 测量试样的长度;
d) 测量试样两端及中间的周长,并计算 3 处周长的平均值;
e) 均匀地升压至表 3 规定的设计工作压力,同时沿水流方向观察试样扭转方向;
f) 待试样延伸稳定后,再测定此时试样长度,并测量两端及中间共 3 处周长,计算相应 3 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
g) 按公式 (2)、公式 (3) 分别计算延伸率、膨胀率。

式中:
ΔL——试样的延伸率;
L1——试样在承受 0.1 MPa 压力时的长度,单位为米 (m);
L2——试样在承受设计工作压力时的长度,单位为米 (m)。
ΔL——试样的延伸率;
L1——试样在承受 0.1 MPa 压力时的长度,单位为米 (m);
L2——试样在承受设计工作压力时的长度,单位为米 (m)。

式中:
ΔS——试样的膨胀率;
S1——试样在承受 0.1 MPa 压力时 3 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米 (mm);
S2——试样在承受设计工作压力时 3 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米 (mm)。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6 的规定。
7.7 可弯曲性试验
7.7.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水带弯曲试验台架:可调节限位机构,满足带压条件下表 6 规定的不同水带外侧半径,且水带弯曲部分外侧应设有支撑结构,避免对内侧折皱情况造成影响;
b) 水压源: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0.8MPa;
c) 压力显示装置:分度值为 0.01MPa。
7.7.2 试验过程
经 7.6 试验后,将试样装夹在弯曲试验装置上,灌水并排尽其中空气,关闭排气阀,调压至 0.8 MPa,然后观察水带状态。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7 的规定。
注:如试样设计工作压力小于 0.8 MPa,则调压至该试样的设计工作压力。
7.8 黏附性试验
7.8.1 方法一 (适用于 Ⅰ 类和 Ⅱ 类水带)
7.8.1.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电热干燥箱:温度波动值不应大于1℃
b) 负载装置:能对试样施加 500N 的力,其压持面的宽度应大于水带带宽。
7.8.1.2 试验过程
取 1.20m 水带试样对折,使用负载装置对其折叠部分施加 500N 的力,并确保沿水带轴向的压持长度为 10cm。将组件置于电热干燥箱内,在 60 ℃±2 ℃的条件下保持 336h,取出试样后均匀升压至相应的试验压力,保压 2min,观察试样情况,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8 规定。
7.8.2 方法二 (适用于 Ⅲ 类水带)
7.8.2.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电热干燥箱:温度波动值不应大于 1 ℃;
b) 压块:压持面应光滑平整,其形状为圆形,直径应小于水带带宽。
7.8.2.2 试验过程
试样形状及尺寸应与压块压持面的形状及尺寸相同。试验时将试样衬里、外覆层表面冲洗干净并擦干,使两块衬里、外覆层相向重叠,置于电热干燥箱内在 55℃±1℃的条件下,试样承受 0.01MPa 的压强,保持 168h,取出试样,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8 规定。
7.9 耐低温性能试验
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将不短于 15m 带消防接口的试样卷紧,置于温度波动值不大于 3 ℃的低温箱内,在 - 30 ℃±3 ℃条件下存放 24h;
b) 取出后立即展开,观察有无卷曲现象;
c) 在试样内圈的一端取 1.20m 长的试样,置于室温条件下存放 1h,然后按 7.4.2 的规定加压至试样的设计工作压力,观察试样是否有渗漏现象。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9 的规定。
7.10 衬里、外覆层物理机械性能试验
7.10.1 附着强度试验
分别沿样品经、纬方向各截取 3 块试样,宽度为 25mm。将试样在温度为 20 ℃±2 ℃的环境下放置不少于 12h,并在相同环境温度下按以下步骤进行试验:
a) 将试样剥开长约 50mm,剥离开的试样两端分别固定在试验机的上、下夹持器上,调节试样使拉力分布均匀且试验过程中试样不发生扭曲;
b) 启动试验机,以 50mm/min±5mm/min 的速度进行连续剥离,剥离长度至少为 100mm;
c) 按 GB/T12833-2006 中的方法 B 取峰值的中值,计算 6 个试样检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0.1 的规定。
注:步骤 b) 中,如试样长度因规格所限无法满足要求,可将试验进行到衬里、外覆层与编织层完全剥离。
7.10.2 扯断强度和扯断伸长率试验
7.10.2.1 试样制备
利用裁刀制备哑铃状试样 3 个,试样如图 1 所示,试验区域长度为 25.0mm±0.5mm,裁刀如图 2 所示。
ΔS——试样的膨胀率;
S1——试样在承受 0.1 MPa 压力时 3 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米 (mm);
S2——试样在承受设计工作压力时 3 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米 (mm)。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6 的规定。
7.7 可弯曲性试验
7.7.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水带弯曲试验台架:可调节限位机构,满足带压条件下表 6 规定的不同水带外侧半径,且水带弯曲部分外侧应设有支撑结构,避免对内侧折皱情况造成影响;
b) 水压源: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0.8MPa;
c) 压力显示装置:分度值为 0.01MPa。
7.7.2 试验过程
经 7.6 试验后,将试样装夹在弯曲试验装置上,灌水并排尽其中空气,关闭排气阀,调压至 0.8 MPa,然后观察水带状态。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7 的规定。
注:如试样设计工作压力小于 0.8 MPa,则调压至该试样的设计工作压力。
7.8 黏附性试验
7.8.1 方法一 (适用于 Ⅰ 类和 Ⅱ 类水带)
7.8.1.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电热干燥箱:温度波动值不应大于1℃
b) 负载装置:能对试样施加 500N 的力,其压持面的宽度应大于水带带宽。
7.8.1.2 试验过程
取 1.20m 水带试样对折,使用负载装置对其折叠部分施加 500N 的力,并确保沿水带轴向的压持长度为 10cm。将组件置于电热干燥箱内,在 60 ℃±2 ℃的条件下保持 336h,取出试样后均匀升压至相应的试验压力,保压 2min,观察试样情况,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8 规定。
7.8.2 方法二 (适用于 Ⅲ 类水带)
7.8.2.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电热干燥箱:温度波动值不应大于 1 ℃;
b) 压块:压持面应光滑平整,其形状为圆形,直径应小于水带带宽。
7.8.2.2 试验过程
试样形状及尺寸应与压块压持面的形状及尺寸相同。试验时将试样衬里、外覆层表面冲洗干净并擦干,使两块衬里、外覆层相向重叠,置于电热干燥箱内在 55℃±1℃的条件下,试样承受 0.01MPa 的压强,保持 168h,取出试样,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8 规定。
7.9 耐低温性能试验
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将不短于 15m 带消防接口的试样卷紧,置于温度波动值不大于 3 ℃的低温箱内,在 - 30 ℃±3 ℃条件下存放 24h;
b) 取出后立即展开,观察有无卷曲现象;
c) 在试样内圈的一端取 1.20m 长的试样,置于室温条件下存放 1h,然后按 7.4.2 的规定加压至试样的设计工作压力,观察试样是否有渗漏现象。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9 的规定。
7.10 衬里、外覆层物理机械性能试验
7.10.1 附着强度试验
分别沿样品经、纬方向各截取 3 块试样,宽度为 25mm。将试样在温度为 20 ℃±2 ℃的环境下放置不少于 12h,并在相同环境温度下按以下步骤进行试验:
a) 将试样剥开长约 50mm,剥离开的试样两端分别固定在试验机的上、下夹持器上,调节试样使拉力分布均匀且试验过程中试样不发生扭曲;
b) 启动试验机,以 50mm/min±5mm/min 的速度进行连续剥离,剥离长度至少为 100mm;
c) 按 GB/T12833-2006 中的方法 B 取峰值的中值,计算 6 个试样检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0.1 的规定。
注:步骤 b) 中,如试样长度因规格所限无法满足要求,可将试验进行到衬里、外覆层与编织层完全剥离。
7.10.2 扯断强度和扯断伸长率试验
7.10.2.1 试样制备
利用裁刀制备哑铃状试样 3 个,试样如图 1 所示,试验区域长度为 25.0mm±0.5mm,裁刀如图 2 所示。


裁刀尺寸按表11的规定。

7.10.2.2 试验步骤
将试样在温度为 20 ℃±2 ℃的环境下放置不少于 12h,并在相同环境温度下按以下步骤进行试验:
a) 利用测厚仪测量试样试验区域的厚度,每个试样测量 3 次并取中位数作为该试样的厚度值,在任何一个试样中,3 个厚度测量值都不应大于厚度中位数的 2%;
b) 取裁刀狭窄部分刀刃间的距离作为试样的宽度;
c) 将试样对称地夹在具备伸长测量功能的拉力试验机的上、下夹持器上,使拉力均匀地分布在横截面上;
d) 启动试验机,以 500mm/min±50mm/min 的速度拉伸试样,直至试样断裂;
e) 记录 3 个试样的试验数据,并取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其中扯断强度为试样断裂时的拉力 [单位为牛 (N)] 与试样试验区域初始截面积 [单位为平方毫米 (mm²)] 的比值,单位为兆帕 (MPa); 扯断伸长率为试样断裂时试验区域的长度增加值与试验区域初始长度的比值。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0.2 的规定。
7.10.3 热空气老化试验
热空气老化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a) 热空气老化试验的试样同与之对比试验的试样应在水带的相邻部位截取;
b) 将试样置于温度波动值不大于 1.5 ℃的热空气老化箱内的试样架上,试样与箱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70mm;
c) 按表 8 的规定进行热空气老化;
d) 将老化后的试样按 7.10.1 规定,测定其附着强度;
e) 将老化后的 1.20m 长试样按 7.4.2 规定测定其爆破压力。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0.3 的规定。
7.11 耐磨性能试验
7.11.1 方法一 (适用于 Ⅰ 类水带和无外覆层的 Ⅲ 类水带)
7.11.1.1 试验装置
试验利用往复式摩擦机进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摩擦条:尺寸为 25mm×300mm,采用符合 GB/T9258.3-2025 规定的 P240 磨粒砂带,安装方向与装置往复运动方向的夹角为 20°;
b) 吹扫装置:能及时清除摩擦碎屑;
c) 水压源:工作压力不应低于 1.0 MPa,并带有稳压装置,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应大于 0.05MPa;
d) 往复机构:频率调整范围不小于 50 次 /min~60 次 /min 循环,行程不小于 230mm;
e) 平衡杆:可调节摩擦条与试样间的负载及距离。
7.11.1.2 试验过程
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取长度不小于 1m 的试样 3 段;
b) 将试样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
c) 保持试样平直,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
d) 升压至 0.7MPa,并保持稳定;
e) 调节试样,使试样与装置往复运动方向的夹角为 25°,且与摩擦条的夹角为 45°;
f) 调节平衡杆,使试样上的负载达到 105N;
g) 启动试验机,往复频率每分钟 50 次 /min~60 次 /min,行程 230mm;
h) 摩擦 70 次后,继续升压至试样的相应设计工作压力,保压 5min。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1 的规定。
7.11.2 方法二 (适用于 Ⅱ 类水带)
7.11.2.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水压源:工作压力不应低于试样的设计工作压力,并带有稳压装置,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应大于 0.05MPa;
b) 试样转速:(27±1) r/min;
c) 磨头压重:(105±5) N;
d) 磨头行程:(80±1) mm;
e) 磨头速度:18mm/s~21mm/s;
f) 磨头用砂带:宽度为 (50±1) mm,并采用符合 GB/T9258.3-2025 规定的 P240 磨粒砂带。
7.11.2.2 试验过程
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取长度不小于 500mm 的试样 3 段;
b) 将试样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
c) 保持试样平直,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
d) 升压至 0.5 MPa,水压应稳定在 0.45MPa~0.55MPa 之间;
e) 使样品以 (27±1) r/min 的转数平稳旋转;
f) 将磨头压力调至 (105±5) N,压在样品上,并以 18mm/s~21mm/s 的速度往复运动,行程为 80mm,磨头往复 100 次,每次往复都应以新的砂带接触样品;
g) 除去磨头,并停止试样的旋转,继续升压至试样的相应设计工作压力,保压 5min。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1 的规定。
7.11.3 方法三 (适用于有外覆层的 Ⅲ 类水带)
7.11.3.1 试验装置
利用磨耗试验机进行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磨轮采用组成成分为橡胶和抛光粉的有弹性轮磨粒数量为 1420 个 /cm² 内侧面与中心点之间的距离应为 26.2 mm±0.1 mm,厚度应为 12.7 mm±0.1 mm,新磨轮外径应为 51.6mm±0.1mm,修磨后磨轮直径不应小于 44.4mm。
b) 转盘:公称直径不小于 100mm,转速应为 60r/min。转动时,在 45mm 半径圆内,任何一点在垂直方向上的跳动不应超过 0.05mm。
c) 臂杆:应对称并能沿水平轴自由摆动,应允许安装配重装置以便调节臂杆与磨轮间的平衡,并能增加负载。不加任何负载时,施加在试样上的负荷为 2.5N。臂杆上的磨轮应是同轴的,试验时投影到转盘水平面上的投影线与圆盘轴线距离应为 19.1mm±0.1mm。
7.11.3.2 试验过程
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从水带上随机取下不相邻的 2 个直径为 105mm~115mm 的试样,中心孔直径为 6.35mm,利用标准衡器称量每个试样质量,精确到 1mg;
b) 将试样平整固定在转盘上压平;
c) 通过砝码调节磨轮负载至 10N;
d) 开启试验机,转动 1000 次后停止;
e) 取下试样称重,计算试验前后试样的质量差值。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1 的要求。
7.12 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性能试验
利用符合 7.4.1 的装置进行试验。任意取带有消防接口的试样 2 段,总长度为 1.20m,消防接口相互连接,试样另两端分别与水源相接和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连接,保持试样平直,对试样灌水,排尽空气后,关闭排气阀,均匀升压至相应的试验压力,保压 5min,观察试样情况。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2 的规定。
7.13 反光条光学性能试验
反光条的逆反射系数的试验要求如下。
a) 试验环境:温度 (20±2)℃,湿度 (65±5)%。
b) 样品的尺寸与数量:0.5m 的水带 3 根。
c) 逆反射系数测量仪器观察角能在 12'~2° 范围内可调,最小分度值不应大于 0.01°。入射角能在 0° ~ 40° 范围内可调,最小分度值不应大于 1°。
d) 沿水带径向测量 3 次后,将所测的数据取平均值。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3 的规定。
7.14 耐折性能试验
取 1.20m 的试样,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保持试样平直,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通过施加外力在距离试样末端 0.5m±0.05m 处用力折叠试样,直至折角处出现突起,固定试样,以 2.0MPa/min~7.0 MPa/min 的速率升压至表 3 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 2min,然后快速泄压,观察试样情况。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4 的规定。
7.15 抗交变压力性能试验
任意取带有消防接口的试样 2 段,总长度为 3.5m,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保持试样平直,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利用加压设备将水带内压力从 0MPa 匀速升至表 3 规定的设计工作压力,再匀速降压至 0MPa 为一个循环,每个循环时间为 20s。2000 个交变循环后,将试样升压至表 3 规定的设计工作压力的 1.5 倍,保压 2min,观察试样情况。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5 的规定。
7.16 耐传导热性能试验
耐传导热试验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取 1.20m 的试样 3 段,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升压至 1.0MPa 后,将两端封闭;
b) 在 23 ℃±2 ℃的环境下放置不少于 12h;
c) 将 63.5mm×38mm×203mm 的实心钢条放在 260 ℃±2 ℃的环境下不少于 12h,取出后 5s 内将钢条 63.5mm×203mm 的一面水平放置在试样上,使钢条的中点与水带试样的中点重合,且钢条的纵轴垂直于水带的纵轴;
d) 1min 后取下钢块,按 7.4 的方法进行爆破试验,记录爆破压力。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6 的规定。
7.17 耐辐射热性能试验
耐辐射热试验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取 1.20m 的试样 3 段,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升压至 1.0MPa 后,将两端封闭;
b) 在 23 ℃±2 ℃的环境下放置不少于 12h;
c) 辐射热源的辐射面尺寸不应小于 32cm×13cm;
d) 调整辐射热源的输出使其下方处的热通量达到 30 ~kW /m²±1.5 ~kW /m²;
e) 将经环境调节后的试样放置在辐射热源下方,使其顶部与辐射热源距离为 75 mm±10mm,开始计时;
f) 观察并记录 3 个试样发生泄漏时的时间,取其中的最小值作为结果。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7 的规定。
7.18 耐紫外光性能试验
分别按 7.4 和 7.10.1 中的要求制备试样,暴露在氙灯老化设备中,按以下步骤进行:
a) 暴露:500 ~kJ /(m² ×nm),340nm 的紫外线照射;
b) 试样放置:将试样的表面 (使用中通常暴露于阳光的一面) 对着灯放置,使每个试样的中心处于同一个垂直于光源中心线的表面;
c) 辐照度:0.55 ~W /m²,340nm;
d) 滤镜:日光滤镜;
e) 黑面温度:(63±2)℃;
f) 干灯泡温度:(42±2)℃;
g) 相对湿度:50%(单光循环中);
h) 水温:(20±5)℃;
i) 光照程序:102min 光、18min 光和连续喷水、24min 暗和连续喷水。
老化后,分别按 7.4 和 7.10.1 进行爆破和附着强度试验,并将数值与试验前进行比较。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8 的规定。
将试样在温度为 20 ℃±2 ℃的环境下放置不少于 12h,并在相同环境温度下按以下步骤进行试验:
a) 利用测厚仪测量试样试验区域的厚度,每个试样测量 3 次并取中位数作为该试样的厚度值,在任何一个试样中,3 个厚度测量值都不应大于厚度中位数的 2%;
b) 取裁刀狭窄部分刀刃间的距离作为试样的宽度;
c) 将试样对称地夹在具备伸长测量功能的拉力试验机的上、下夹持器上,使拉力均匀地分布在横截面上;
d) 启动试验机,以 500mm/min±50mm/min 的速度拉伸试样,直至试样断裂;
e) 记录 3 个试样的试验数据,并取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其中扯断强度为试样断裂时的拉力 [单位为牛 (N)] 与试样试验区域初始截面积 [单位为平方毫米 (mm²)] 的比值,单位为兆帕 (MPa); 扯断伸长率为试样断裂时试验区域的长度增加值与试验区域初始长度的比值。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0.2 的规定。
7.10.3 热空气老化试验
热空气老化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a) 热空气老化试验的试样同与之对比试验的试样应在水带的相邻部位截取;
b) 将试样置于温度波动值不大于 1.5 ℃的热空气老化箱内的试样架上,试样与箱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70mm;
c) 按表 8 的规定进行热空气老化;
d) 将老化后的试样按 7.10.1 规定,测定其附着强度;
e) 将老化后的 1.20m 长试样按 7.4.2 规定测定其爆破压力。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0.3 的规定。
7.11 耐磨性能试验
7.11.1 方法一 (适用于 Ⅰ 类水带和无外覆层的 Ⅲ 类水带)
7.11.1.1 试验装置
试验利用往复式摩擦机进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摩擦条:尺寸为 25mm×300mm,采用符合 GB/T9258.3-2025 规定的 P240 磨粒砂带,安装方向与装置往复运动方向的夹角为 20°;
b) 吹扫装置:能及时清除摩擦碎屑;
c) 水压源:工作压力不应低于 1.0 MPa,并带有稳压装置,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应大于 0.05MPa;
d) 往复机构:频率调整范围不小于 50 次 /min~60 次 /min 循环,行程不小于 230mm;
e) 平衡杆:可调节摩擦条与试样间的负载及距离。
7.11.1.2 试验过程
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取长度不小于 1m 的试样 3 段;
b) 将试样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
c) 保持试样平直,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
d) 升压至 0.7MPa,并保持稳定;
e) 调节试样,使试样与装置往复运动方向的夹角为 25°,且与摩擦条的夹角为 45°;
f) 调节平衡杆,使试样上的负载达到 105N;
g) 启动试验机,往复频率每分钟 50 次 /min~60 次 /min,行程 230mm;
h) 摩擦 70 次后,继续升压至试样的相应设计工作压力,保压 5min。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1 的规定。
7.11.2 方法二 (适用于 Ⅱ 类水带)
7.11.2.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水压源:工作压力不应低于试样的设计工作压力,并带有稳压装置,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应大于 0.05MPa;
b) 试样转速:(27±1) r/min;
c) 磨头压重:(105±5) N;
d) 磨头行程:(80±1) mm;
e) 磨头速度:18mm/s~21mm/s;
f) 磨头用砂带:宽度为 (50±1) mm,并采用符合 GB/T9258.3-2025 规定的 P240 磨粒砂带。
7.11.2.2 试验过程
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取长度不小于 500mm 的试样 3 段;
b) 将试样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
c) 保持试样平直,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
d) 升压至 0.5 MPa,水压应稳定在 0.45MPa~0.55MPa 之间;
e) 使样品以 (27±1) r/min 的转数平稳旋转;
f) 将磨头压力调至 (105±5) N,压在样品上,并以 18mm/s~21mm/s 的速度往复运动,行程为 80mm,磨头往复 100 次,每次往复都应以新的砂带接触样品;
g) 除去磨头,并停止试样的旋转,继续升压至试样的相应设计工作压力,保压 5min。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1 的规定。
7.11.3 方法三 (适用于有外覆层的 Ⅲ 类水带)
7.11.3.1 试验装置
利用磨耗试验机进行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磨轮采用组成成分为橡胶和抛光粉的有弹性轮磨粒数量为 1420 个 /cm² 内侧面与中心点之间的距离应为 26.2 mm±0.1 mm,厚度应为 12.7 mm±0.1 mm,新磨轮外径应为 51.6mm±0.1mm,修磨后磨轮直径不应小于 44.4mm。
b) 转盘:公称直径不小于 100mm,转速应为 60r/min。转动时,在 45mm 半径圆内,任何一点在垂直方向上的跳动不应超过 0.05mm。
c) 臂杆:应对称并能沿水平轴自由摆动,应允许安装配重装置以便调节臂杆与磨轮间的平衡,并能增加负载。不加任何负载时,施加在试样上的负荷为 2.5N。臂杆上的磨轮应是同轴的,试验时投影到转盘水平面上的投影线与圆盘轴线距离应为 19.1mm±0.1mm。
7.11.3.2 试验过程
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从水带上随机取下不相邻的 2 个直径为 105mm~115mm 的试样,中心孔直径为 6.35mm,利用标准衡器称量每个试样质量,精确到 1mg;
b) 将试样平整固定在转盘上压平;
c) 通过砝码调节磨轮负载至 10N;
d) 开启试验机,转动 1000 次后停止;
e) 取下试样称重,计算试验前后试样的质量差值。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1 的要求。
7.12 水带与消防接口连接性能试验
利用符合 7.4.1 的装置进行试验。任意取带有消防接口的试样 2 段,总长度为 1.20m,消防接口相互连接,试样另两端分别与水源相接和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连接,保持试样平直,对试样灌水,排尽空气后,关闭排气阀,均匀升压至相应的试验压力,保压 5min,观察试样情况。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2 的规定。
7.13 反光条光学性能试验
反光条的逆反射系数的试验要求如下。
a) 试验环境:温度 (20±2)℃,湿度 (65±5)%。
b) 样品的尺寸与数量:0.5m 的水带 3 根。
c) 逆反射系数测量仪器观察角能在 12'~2° 范围内可调,最小分度值不应大于 0.01°。入射角能在 0° ~ 40° 范围内可调,最小分度值不应大于 1°。
d) 沿水带径向测量 3 次后,将所测的数据取平均值。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3 的规定。
7.14 耐折性能试验
取 1.20m 的试样,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保持试样平直,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通过施加外力在距离试样末端 0.5m±0.05m 处用力折叠试样,直至折角处出现突起,固定试样,以 2.0MPa/min~7.0 MPa/min 的速率升压至表 3 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 2min,然后快速泄压,观察试样情况。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4 的规定。
7.15 抗交变压力性能试验
任意取带有消防接口的试样 2 段,总长度为 3.5m,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保持试样平直,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利用加压设备将水带内压力从 0MPa 匀速升至表 3 规定的设计工作压力,再匀速降压至 0MPa 为一个循环,每个循环时间为 20s。2000 个交变循环后,将试样升压至表 3 规定的设计工作压力的 1.5 倍,保压 2min,观察试样情况。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5 的规定。
7.16 耐传导热性能试验
耐传导热试验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取 1.20m 的试样 3 段,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升压至 1.0MPa 后,将两端封闭;
b) 在 23 ℃±2 ℃的环境下放置不少于 12h;
c) 将 63.5mm×38mm×203mm 的实心钢条放在 260 ℃±2 ℃的环境下不少于 12h,取出后 5s 内将钢条 63.5mm×203mm 的一面水平放置在试样上,使钢条的中点与水带试样的中点重合,且钢条的纵轴垂直于水带的纵轴;
d) 1min 后取下钢块,按 7.4 的方法进行爆破试验,记录爆破压力。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6 的规定。
7.17 耐辐射热性能试验
耐辐射热试验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取 1.20m 的试样 3 段,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升压至 1.0MPa 后,将两端封闭;
b) 在 23 ℃±2 ℃的环境下放置不少于 12h;
c) 辐射热源的辐射面尺寸不应小于 32cm×13cm;
d) 调整辐射热源的输出使其下方处的热通量达到 30 ~kW /m²±1.5 ~kW /m²;
e) 将经环境调节后的试样放置在辐射热源下方,使其顶部与辐射热源距离为 75 mm±10mm,开始计时;
f) 观察并记录 3 个试样发生泄漏时的时间,取其中的最小值作为结果。
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7 的规定。
7.18 耐紫外光性能试验
分别按 7.4 和 7.10.1 中的要求制备试样,暴露在氙灯老化设备中,按以下步骤进行:
a) 暴露:500 ~kJ /(m² ×nm),340nm 的紫外线照射;
b) 试样放置:将试样的表面 (使用中通常暴露于阳光的一面) 对着灯放置,使每个试样的中心处于同一个垂直于光源中心线的表面;
c) 辐照度:0.55 ~W /m²,340nm;
d) 滤镜:日光滤镜;
e) 黑面温度:(63±2)℃;
f) 干灯泡温度:(42±2)℃;
g) 相对湿度:50%(单光循环中);
h) 水温:(20±5)℃;
i) 光照程序:102min 光、18min 光和连续喷水、24min 暗和连续喷水。
老化后,分别按 7.4 和 7.10.1 进行爆破和附着强度试验,并将数值与试验前进行比较。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6.18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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