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B26851-2026
附录A(规范性) 光警报信号有效发光强度的测量方法
A.1 有效发光强度的测量
使试样连续发出光警报信号,保持5min或生产者声明的稳定时间,将光学测试仪的光学传感器置于距离试样3m处,对准发光器件进行测量。光学测试仪应能按公式(A.1)进行测量和计算试样的有效照度Eeff,连续测量10个闪光周期的有效照度并计算平均值Eeff(av),然后按公式(A.2)计算试样的有效发光强度Ieff。

式中:
Eeff——试样的有效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E(t)——照度的瞬时值,单位为勒克斯(lx);
t2-t1——光脉冲持续时间,单位为秒(s);
t1——光脉冲信号上升沿至峰值10%处的时间,单位为秒(s);
t2——光脉冲信号下降沿至峰值10%处的时间,单位为秒(s);
a——时间常数,取值为0.2s。

式中:
Ieff——试样的有效发光强度,单位为坎德拉(cd);
Eeff(av)——试样的有效照度平均值,单位为勒克斯(lx);
d——光学传感器与试样之间的距离,单位为米(m)。
A.2 试验条件
A.2.1 试验场地
试验应在光学暗室中进行,试验期间场地内任一位置的环境光照度不应大于0.2lx。
A.2.2 试验设备
光学测试仪应满足以下要求:
a)量程:0lx~500lx;
b)分辨力:0.01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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