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B26851-2026
附录B(规范性) 声光警报信号的性能试验方法
B.1 壁挂式警报器的警报信号性能试验方法
B.1.1 场地布置
按照图B.1 a)所示进行试验场地布置,其中:
a)试样安装面保持与水平面垂直;
b)试样与测试仪(声级计或光学测试仪)之间的距离Li为3m;
c)测试仪正对试样,图中参考轴与试样的安装面垂直并穿过火灾声警报器声响器件或火灾光警报器发光器件的几何中心点。
B.1.2 测量角度
在进行测量时,按照以下要求调整测试仪与试样之问的测量角度:
a)保持试样安装方位固定,在同时垂直于水平面和安装面的平面上,将测试仪在以参考轴和试样表面交点为圆心、Li为半径的1/4圆弧轨迹上移动θ1角度,其问测试仪始终正对试样;
b)在∠θ1分别为15°、45°和75°的条件下,对试样进行测量;
c)如图B.1 b)所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使试样在安装面上绕参考轴自转θ2角度,在∠θ2分别为±45°和±90°的条件下(45°、90°为顺时针方向自转,-45°、-90°为逆时针方向自转),重复上述a)、b)步骤,完成在不同角度下的测量。
注:由于场地尺寸受限而无法实现上述试验步骤时,也能通过调整试样和安装背板的方位,获得所需的测量角度。

B.2 吸顶式警报器的警报信号性能试验方法
B.2.1 场地布置
按照图B.2a)所示进行试验场地布置,其中:
a)试样安装面保持与水平面垂直;
b)试样与测试仪(声级计或光学测试仪)之间的距离Li为3m;
c)测试仪正对试样,图中参考轴与试样的安装面垂直并穿过火灾声警报器声响器件或火灾光警报器发光器件的几何中心。

B.2.2 测量角度
在进行测量时,按照以下要求调整测试仪与试样之间的测量角度:
a)保持试样安装方位固定,在同时垂直于水平面和安装面的平面上,将测试仪在以参考轴和试样表面交点为圆心、Li为半径的1/4圆弧轨迹上移动θ1角度,其间测试仪始终正对试样;
b)在∠θ1分别为15°、45°和75°的条件下,对试样进行测量;
c)如图B.2b)所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使试样在安装面上绕参考轴顺时针自转θ2角度,在∠θ2分别为45°、90°、135°、180°、225°、270°、315°的条件下,重复a)、b)步骤,完成在不同角度下的测量。
注:由于场地尺寸受限而无法实现上述试验步骤时,也能通过调整试样和安装背板的方位,获得所需的测量角度。
B.3 试验条件
B.3.1 试验场地
B.3.1.1 试样的声警报信号应在无回声室或无声学反射面的自由场中测量,试验期间场地内的背景噪声不应大于25dB。
B.3.1.2 试样的光警报信号应在光学暗室中测量,试验期间场地内任一位置的环境光照度不应大于0.2 lx。
B.3.2 试验设备
B.3.2.1 声级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a)量程:20 dB~140 dB(A计权);
b)分辨力:0.1 dB(A计权)。
B.3.2.2 光学测试仪应满足以下要求:
a)量程:0lx~500 lx;
b)分辨力:0.01lx。
B.3.2.3 卷尺或测距仪应满足以下要求:
a)量程:0m~5m;
b)分辨力:0.01m。
B.3.2.4 角度尺或角度传感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a)量程:0°~360°;
b)分辨力: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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