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1666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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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要求

5.1 通用要求
5.1.1 材料
5.1.1.1 气瓶
    气瓶应采用钢质无缝气瓶,其材料应符合 GB/T 5099.1 或 GB/T 5099.3 的规定。
5.1.1.2 阀门
    容器阀(安全泄放装置组件除外)、选择阀、单向阀、低泄高封阀、信号反馈装置等部件的本体及其内部机械零部件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或铜合金制造。采用其他材料制造的,其强度和耐腐蚀性能也应符合 5.1.4 和 5.1.6 的规定。
5.1.1.3 密封件
    与充装介质接触的密封件应能与充装介质相容。
5.1.1.4 喷嘴
    喷嘴各部件均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其机械强度、耐温度性能和耐腐蚀性能应符合 5.4.3~5.4.6 的要求。
5.1.1.5 管道管件
    管道、管件材料满足下列要求:
    a) 集流管应采用无缝钢管制造,材质应具有耐腐蚀性能或将其内外表面做防腐蚀处理;
    b) 连接管应采用高压软管或采用耐压强度、抗冲击振动能力相当的金属管材;
    c) 管件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不应使用铸铁件。
5.1.1.6 支吊架
    支吊架的材料满足下列要求:
    a) 支吊架应采用耐使用环境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不应使用铸铁件;
    b) 抗震支吊架的材料还应符合 GB/T 37267-2018 中 4.2 的规定。
5.1.2 灭火剂瓶组充装介质
    二氧化碳灭火剂应符合 GB 4396 的规定。
5.1.3 启动气体瓶组充装介质
    启动气体瓶组的充装介质满足下列要求:
    a) 氮气应符合 GB/T 8979 或 GB 20128 的规定;
    b) 二氧化碳应符合 GB/T 6052 或 GB 4396 的规定。
5.1.4 强度
    按照 6.3 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被测试件不应出现渗漏、变形现象。
5.1.5 密封
    按照 6.4 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被测试件的密封部位应无气泡泄漏。
5.1.6 耐腐蚀性能
5.1.6.1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照 6.5 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被测试件不应出现腐蚀损坏。
5.1.6.2 耐应力腐蚀性能
    按照 6.6 规定的方法进行应力腐蚀试验,被测试件应无裂纹、损坏。
5.1.6.3 耐二氧化硫腐蚀性能
    按照 6.7 规定的方法进行二氧化硫腐蚀试验,被测试件不应出现腐蚀损坏。
5.1.7 耐电压性能
    按照 6.8 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电压性能试验,被测试件的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不应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
5.1.8 绝缘要求
    按照 6.9 规定的方法进行绝缘电阻试验,被测试件的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 20MΩ。
5.2 灭火系统
5.2.1 基本参数
5.2.1.1 工作温度范围
    灭火系统的工作温度范围为 0℃~+50℃。
    当灭火系统实际工作温度范围超过 0℃~+50℃时,应在灭火系统及部件标牌上标记明显永久性标志,灭火系统及部件的相关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也应按实际工作温度范围和工作压力作相应调整。
5.2.1.2 灭火系统喷射时间
    全淹没灭火系统喷射时间应不超过 60s。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喷射时间应满足设计要求。
5.2.1.3 灭火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灭火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应为 12.4MPa。
5.2.2 灭火系统构成
5.2.2.1 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启动气体瓶组(适用时)、连接管、单向阀、选择阀(适用时)、驱动装置、集流管、喷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装置、低泄高封阀(适用时)、管道管件等部件组成。
5.2.2.2 灭火系统中相同功能部件的规格应一致(选择阀、喷嘴除外),各相同功能瓶组的容积、充装密度或充装压力应一致。
5.2.3 外观、标志
5.2.3.1 灭火系统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进行防腐处理的部件外表面,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5.2.3.2 灭火剂瓶组上应标注充装二氧化碳或 CO₂字样,启动气体瓶组上应标注充装气体的名称或代号,字迹应明显、清晰。
5.2.3.3 灭火系统每个手动操作部位均应以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5.2.3.4 灭火系统铭牌应设置在系统明显部位,铭牌内容应包含灭火系统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编号、灭火剂充装总质量、工作温度范围、最大工作压力、生产者、生产企业、产品编号、生产日期。
5.2.3.5 灭火系统警示标志应设置在灭火系统明显部位,警示标志的内容在 100lx~500lx 环境光线下,距离 3m 远处应清晰可读。灭火系统警示标志的内容为 “本灭火系统动作时会喷放出高压、窒息气体”。
5.2.4 灭火系统准工作状态
    灭火系统各部件的工作位置、控制装置的控制和监视功能均应处于正常准工作状态;各瓶组的检漏装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瓶组内介质的充装质量(或充装压力)应与瓶组上的标称值一致。
5.2.5 启动运行要求
5.2.5.1 启动方式
5.2.5.1.1 灭火系统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5.2.5.1.2 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应有防止误动作的有效措施,并用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5.2.5.2 延迟启动功能
    灭火系统的自动启动应具有延迟启动功能,延迟时间应在 0s~30s 范围内可调。
5.2.5.3 启动运行
    灭火系统采用不同方式启动,其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
5.2.5.4 组合分配灭火系统的动作顺序
    组合分配灭火系统的选择阀应在灭火剂瓶组容器阀开启前或同时打开。
5.2.6 灭火系统状态监视及数据应用平台功能要求
    灭火系统状态监视及数据应用平台功能要求应符合 GB 25972-2024 中 5.2.6 的规定。
5.3 瓶组
5.3.1 瓶组组成和结构
5.3.1.1 组成
    灭火剂瓶组应至少由灭火剂、贮存气瓶、容器阀、安全泄放装置、虹吸管、检漏装置、误喷放防护装置等组成。
    启动气体瓶组应至少由充装的气体、贮存气瓶、容器阀、安全泄放装置、虹吸管(适用时)、检漏装置、误喷放防护装置等组成。
5.3.1.2 结构
    瓶组应设有检漏装置。采用称重装置作为检漏装置的,其应能实时监测瓶组重量变化,达到报警阈值时应能输出报警信号。采用压力显示器作为启动气体瓶组检漏装置的,其应能持续实时显示瓶组内压力。
5.3.2 工作压力
    瓶组的工作压力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5.3.3 充装密度、充装压力
    灭火剂瓶组的最大充装密度为 600kg/m³,启动气体瓶组的充装压力或充装密度由生产者规定。
5.3.4 强度、密封
    强度、密封应符合 5.1.4、5.1.5 的规定。
5.3.5 抗震要求
    按 6.16.2 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瓶组任何部件不应出现松动、脱落和结构损坏,灭火剂瓶组的净质量损失应不大于灭火剂充装质量的 0.125%,启动气体瓶组内气体的净质量损失应不大于气体充装质量的 0.25%,试验后自动启动容器阀,容器阀应能正常工作。
5.3.6 温度循环泄漏要求
    按 6.17 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泄漏试验,灭火剂瓶组的净质量损失应不大于灭火剂充装质量的 0.125%,启动气体瓶组内气体的净质量损失应不大于气体充装质量的 0.25%,试验后自动启动容器阀,容器阀应能正常工作。
5.3.7 耐倾倒冲击要求
    按 6.18 规定的方法进行耐倾倒冲击试验,瓶组各零部件(含不可拆卸的防护罩)不应松动、脱落或损坏。试验后瓶组的气密性应符合 5.3.4 的规定,自动和手动启动容器阀,容器阀应能正常工作。
5.3.8 虹吸管
    具有虹吸管的瓶组,虹吸管的材料应采用耐充装介质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
5.3.9 误喷放防护装置
    瓶组上容器阀出口应有在运输、装卸、储存过程中出现充装介质误喷放时的防护装置,防护装置上的开孔应使充装介质均匀喷放而不产生过大的反冲力,且不应被冲出。误喷放的防护装置应使用金属材料制作,且应有与瓶组连接防止丢弃的措施。
    按 6.19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误喷放防护装置不应出现破裂和损坏。
5.3.10 灭火剂瓶组释放时间
    按 6.20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灭火剂瓶组在最大充装密度下,瓶组内灭火剂释放时间应不大于灭火系统喷射时间的 80%。
5.3.11 标志
    在瓶组的明显部位应有永久性标识:充装介质名称、工作温度范围、贮存压力、充装压力或充装密度、瓶组充装前质量、介质充装量、瓶组充装后质量、充装日期、生产者名称、生产企业或商标。
5.3.12 气瓶
5.3.12.1 气瓶的设计、制造
    气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TSG 23、GB/T 5099.1 或 GB/T 5099.3 的相关规定。
5.3.12.2 公称工作压力
    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瓶组最大工作压力。
5.3.12.3 容积和直径
    气瓶的公称容积和公称直径应符合 GB/T 5099.1 或 GB/T 5099.3 相关规定。
5.3.12.4 颜色和标志
    充装灭火剂的气瓶颜色应为红色。
    气瓶钢印标记应符合 TSG 23、GB/T 5099.1 或 GB/T 5099.3 的规定。
5.3.13 容器阀
5.3.13.1 公称工作压力
    容器阀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
5.3.13.2 其他性能
    容器阀的强度、密封、超压要求、工作可靠性要求、最大和最小工作压力下动作要求、局部阻力损失、耐腐蚀性能、手动操作要求、阀门启闭状态信号反馈功能、标志的性能应符合 GB 25972-2024 中 5.3.15.2~5.3.15.7、5.3.15.9~5.3.15.11 的规定。
5.3.14 检漏装置
    检漏装置的性能应符合 GB 25972-2024 中 5.3.16.1、5.3.16.2 的规定。
5.3.15 安全泄放装置
5.3.15.1 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
    瓶组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灭火剂瓶组的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设定值应为 19.00MPa±0.95MPa;启动气体瓶组的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设定值应不小于 1.25 倍的瓶组最大工作压力,但不大于其强度试验压力的 95%。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范围为设定值 ×(1±5%)。
5.3.15.2 耐腐蚀性能
    耐腐蚀性能应符合 5.1.6 要求,试验后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范围应符合 5.3.15.1 的规定。
5.3.15.3 耐温度循环性能
    按 6.17 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试验后,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范围应符合 5.3.15.1 的规定。
5.3.15.4 标志
    在安全泄放装置的明显部位应至少永久性标识动作压力值。
5.4 喷嘴
5.4.1 结构、尺寸
5.4.1.1 灭火系统用喷嘴代号、等效孔口尺寸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5.4.1.2 喷孔横截面积小于 7mm² 的喷嘴应安装过滤网,网孔边长应不大于喷孔直径,过滤网总面积应大于喷孔横截面积的 10 倍。
5.4.1.3 用于防止喷孔被外界物质堵塞用的喷嘴保护帽,按 6.36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保护帽应在 0.01MPa~0.3MPa 压力范围内与喷嘴脱离,且不应影响喷嘴正常喷射并对人员不造成损伤。
5.4.2 流量特性
    按 6.37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喷嘴在不同喷射压力下单位孔口面积质量流量与对应代号标准喷嘴的流量特性相比,其差值应不超过 10%。
5.4.3 耐热和耐压要求
    按 6.38 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热和耐压试验,喷嘴不应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4.4 耐热和耐冷击要求
    喷嘴按 6.39 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热和耐冷击试验,喷嘴不应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4.5 耐冲击性能
    按 6.40 规定的方法进行耐冲击试验,喷嘴不应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4.6 耐腐蚀性能
    耐腐蚀性能满足 5.1.6 和下列要求:
    a) 按 6.5 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后,喷嘴的耐热和耐冷击性能应符合 5.4.4 的规定;
    b) 按 6.6 规定的方法进行应力腐蚀试验后,喷嘴的耐热和耐压性能应符合 5.4.3 的规定;
    c) 按 6.7 规定的方法进行二氧化硫腐蚀试验后,喷嘴的耐热和耐冷击性能应符合 5.4.4 的规定。
5.4.7 全淹没喷嘴的喷射特性
    按 6.41 规定的方法进行浓度分布试验,喷嘴在最大安装高度和最小安装高度的试验空间中,均应在喷射结束后 30s 内达到灭火浓度,且不应引起燃料飞溅。
5.4.8 局部应用喷嘴的喷射特性
5.4.8.1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架空型喷嘴
    按 6.42 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架空型喷嘴的安装高度与临界飞溅流量、安装高度与保护面积数值(或曲线)与生产单位公布值相比,其差值不应超过公布值的 10%。
5.4.8.2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槽边型喷嘴
    按 6.43 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槽边型喷嘴的临界飞溅流量与保护面积数值(或曲线)与生产单位公布值相比,其差值不应超过公布值的 10%。
5.4.9 标志
    在喷嘴明显部位应至少永久性标识:生产者名称或商标、喷嘴型号、代号或等效孔口孔径、生产日期。
5.5 选择阀
    选择阀的性能应符合 GB 25972-2024 中 5.5 的规定。
5.6 单向阀
    单向阀的性能应符合 GB 25972-2024 中 5.6 的规定。
5.7 集流管
5.7.1 公称工作压力、强度、密封、流量要求及标志
    集流管的公称工作压力、强度、密封、流量要求、标志应符合 GB 25972-2024 中 5.7.1~5.7.3、5.7.5 的规定。
5.7.2 泄放动作压力
    组合分配灭火系统集流管上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其动作压力为 15MPa±0.75MPa。
5.8 连接管
    连接管应符合 GB 25972-2024 中 5.8 的规定。
5.9 驱动装置
    驱动装置应符合 GB 25972-2024 中 5.9 的规定。
5.10 控制装置
    控制装置应符合 GB 25972-2024 中 5.10 的规定。
5.11 信号反馈装置
5.11.1 公称工作压力
    信号反馈装置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灭火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5.11.2 动作压力
    信号反馈装置的动作压力设定值应不大于 0.5 倍灭火系统最小工作压力。动作压力值偏差不应大于 ±0.2MPa。
5.11.3 其他性能
    信号反馈装置的自锁功能、工作可靠性要求、强度、密封、耐电压、绝缘、耐腐蚀性能、触点接触电阻、标志应符合 GB 25972-2024 中 5.11.3~5.11.9 的规定。
5.12 低泄高封阀
    低泄高封阀应符合 GB 25972-2024 中 5.13 的规定。
5.13 管件
5.13.1 工作压力
    灭火剂流通管路上的管件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灭火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启动气体流通管路上的管件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与其连通的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
5.13.2 其他性能
    强度、密封、局部阻力损失、标志的要求应符合强度、密封应符合 GB 25972-2024 中 5.14.2~5.14.4 的规定。
5.14 支吊架
    支吊架应符合按 GB 25972-2024 中 5.15 的规定。
5.15 流量设计计算及验证
    流量设计计算及验证应符合 GB 25972-2024 中 5.16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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