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5部分: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 GB27898.5-2026
6 设备部件要求
6.1 消防泵组
6.1.1 消防泵组应符合 GB6245 的要求。
6.1.2 消防泵组应设有备用泵组,备用泵组与工作泵组标称工作能力应相同。
6.2 柴油机及其附件
6.2.1 柴油机
6.2.1.1 设备应选用消防泵用柴油机,柴油机额定转速应与消防泵额定转速匹配,且Pn应满足消防泵性能曲线上任一点的功率需求。
6.2.1.2 配置火星熄灭器的,火星熄灭器应符合附录 C 的要求。
6.2.2 柴油机启动功能
6.2.2.1 柴油机电动启动马达应设置机械应急操作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机构操纵应手动操作,操纵手柄应设状态标识指示;
b) 机构用于柴油机消防泵组非自动启动,可以使柴油机消防泵组不依赖其他任何控制电路、电磁 或同类设备以及开关而进行启动运行;
c) 机构应设计成只向一个方向移动,手动启动成功释放机构后可以自动复位;
d) 机构接通后将蓄电池与启动马达直连,中间不经过任何控制回路;
e) 应设置防误操作保护措施和警示标识,应采用图文方式设置明显的操作指示说明。
6.2.2.2 柴油机应配置备用启动装置。
6.2.3 燃油箱
6.2.3.1 燃油箱应具备油位显示功能。
6.2.3.2 燃油箱容积应能满足消防泵组在额定工况连续运转 6h。
6.2.3.3 燃油箱不应采用机底形式。
6.2.4 蓄电池组及充电机
6.2.4.1 设备应至少设置两套免维护蓄电池组。
6.2.4.2 蓄电池组的容量至少应能满足连续 6 次循环启动的要求。
6.2.4.3 柴油机应配有自身动力的充电机,在启动后对蓄电池进行充电。
6.2.5 柴油机冷却系统
柴油机采用热交换器冷却系统时,热交换器冷却系统工作压力不应低于 1.6 MPa 和消防泵最大出 口压力的最大值。
6.2.6 柴油机超速停机保护装置
6.2.6.1 柴油机超速停机保护装置应独立监测转速,独立控制。
6.2.6.2 柴油机超速停机保护装置应能切断进气,且只能人工手动复位。在切断进气时应同时切断燃 油供给。
6.3 管道阀门及附件
6.3.1 通用要求
设备的管道阀门及附件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设备最大工作压力,通用阀门应符合 GB5135.6 的 要求。消防信号阀门应符合 GB5135.6 的要求。采用沟槽式管接件的应符合 GB5135.11 的要求。
6.3.2 泵组进水管道
6.3.2.1 设备每台消防泵组应设置独立进水口。
6.3.2.2 泵组进水口或进水管道处应安装压力仪表。
6.3.3 泵组出水管道
6.3.3.1 设备泵组出水口安装的管道阀门公称通径应大于泵出口直径。
6.3.3.2 设备泵组出水口安装的阀门及管道附件组合,在泵组额定流量下其最大压力损失不应大于泵 组额定压力的 5%。
6.3.3.3 设备泵组出水口处应具有确保末端空管可靠启动的措施。
6.3.3.4 泵组出水口管道应安装压力表,压力表量程不应低于泵组最高工作压力与最大允许进口压力 之和。
6.3.4 设备出水管道
6.3.4.1 设备应设置双出水口,设备出水口处应设置检修阀门,管道的公称通径不应小于泵组出水口阀 门通径。
6.3.4.2 设备出水主干管道应设置压力控制仪表取压口。
6.3.5 巡检管道
6.3.5.1 设备应至少设置一条巡检管道。
6.3.5.2 巡检管道公称通径不应小于消防泵组出水口直径。
6.3.5.3 巡检管道应设置手动调压阀门。
6.3.5.4 巡检管道应预留流量和压力监测仪表安装位置。
6.4 监测与控制仪表
6.4.1 压力监测与控制
6.4.1.1 设备使用的压力表基本参数应符合 GB/T1226、GB/T1227 的相关要求,量程应选用合理,精 度不应低于 2.5 级,压力表外壳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100mm。
6.4.1.2 使用压力传感器进行压力监控的设备,压力传感器精度不应低于 1.0 级,量程上限不应小于设 备最高工作压力的 1.5 倍,应采用电流输出型。
6.4.1.3 使用远传压力表进行压力监控的设备,远传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 1.6 级,量程上限不应小于设 备最高工作压力的 1.5 倍,其最小示值应能满足控压要求。
6.4.1.4 设置压力开关的设备,压力开关应符合 GB5135.10 的要求。
6.4.2 流量监测与控制
6.4.2.1 设置流量计的设备,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生产商使用说明书要求,精度不应低于 1.0 级。
6.4.2.2 设置水流指示器的设备,水流指示器应符合 GB5135.7 的要求。
6.4.3 液位监测与控制
液位控制仪表测量范围应满足控制要求,最小示值不应大于 10mm。
6.5 控制装置
6.5.1 控制装置柜体要求
6.5.1.1 柜体应为框架结构,外形尺寸应符合 GB/T3047.1 的要求。
6.5.1.2 柜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GB/T4208 中的 IP31, 当控制装置与泵组设置在同一空间使用时,其 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GB/T4208 中的 IP55。
6.5.1.3 柜体表面应平整,涂层应美观、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应有起泡、裂纹和流痕等现象。
6.5.1.4 柜门内侧应设置随机技术文件存放处,柜体内部应设置照明设施。
6.5.1.5 柜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 150°, 且开启灵活。
6.5.1.6 操控面板的显示应满足控制功能的需要,且设置应简洁,各项指示应清晰醒目。控制面板上的 按钮、开关及仪表应便于观察或操作且应有功能标识。紧急操作按钮应独立分区设置且应有误操作防 护设施。
6.5.1.7 柜体面板应设置柴油机运行状态显示及柴油机消防泵组的手动紧急启停操控装置 (按钮)。
6.5.1.8 火警和运行故障应设置声、光报警设施。火警和故障的报警声音应有明显区别。火警报警声 不应低于 90dB (A)。
6.5.1.9 机械操纵机构操作应轻便可靠,操纵手柄应设状态标识指示。
6.5.2 人机交互要求
6.5.2.1 控制面板上设有人 - 机界面的设备,其界面应汉化、清晰、易于操作。
6.5.2.2 应设置设备运行原理图,设备操作示意图。
6.5.3 布线要求
6.5.3.1 所有接线点的连接线应牢固。连接在门上电器元件的导线,门的开启关闭动作不应对导线产 生任何机械损伤。
6.5.3.2 连接导线端部应标明回路标号,标号应清晰、牢固、完整、不脱色。
6.5.3.3 主电路母线与绝缘导线应用颜色标记且应符合表 1 要求。
6.5.3.4 柜体的金属构体上应设有安全接地端子,与接地点连接的保护导线截面积应符合表 2 规定,并 有警告标志、线号标记。

6.1.1 消防泵组应符合 GB6245 的要求。
6.1.2 消防泵组应设有备用泵组,备用泵组与工作泵组标称工作能力应相同。
6.2 柴油机及其附件
6.2.1 柴油机
6.2.1.1 设备应选用消防泵用柴油机,柴油机额定转速应与消防泵额定转速匹配,且Pn应满足消防泵性能曲线上任一点的功率需求。
6.2.1.2 配置火星熄灭器的,火星熄灭器应符合附录 C 的要求。
6.2.2 柴油机启动功能
6.2.2.1 柴油机电动启动马达应设置机械应急操作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机构操纵应手动操作,操纵手柄应设状态标识指示;
b) 机构用于柴油机消防泵组非自动启动,可以使柴油机消防泵组不依赖其他任何控制电路、电磁 或同类设备以及开关而进行启动运行;
c) 机构应设计成只向一个方向移动,手动启动成功释放机构后可以自动复位;
d) 机构接通后将蓄电池与启动马达直连,中间不经过任何控制回路;
e) 应设置防误操作保护措施和警示标识,应采用图文方式设置明显的操作指示说明。
6.2.2.2 柴油机应配置备用启动装置。
6.2.3 燃油箱
6.2.3.1 燃油箱应具备油位显示功能。
6.2.3.2 燃油箱容积应能满足消防泵组在额定工况连续运转 6h。
6.2.3.3 燃油箱不应采用机底形式。
6.2.4 蓄电池组及充电机
6.2.4.1 设备应至少设置两套免维护蓄电池组。
6.2.4.2 蓄电池组的容量至少应能满足连续 6 次循环启动的要求。
6.2.4.3 柴油机应配有自身动力的充电机,在启动后对蓄电池进行充电。
6.2.5 柴油机冷却系统
柴油机采用热交换器冷却系统时,热交换器冷却系统工作压力不应低于 1.6 MPa 和消防泵最大出 口压力的最大值。
6.2.6 柴油机超速停机保护装置
6.2.6.1 柴油机超速停机保护装置应独立监测转速,独立控制。
6.2.6.2 柴油机超速停机保护装置应能切断进气,且只能人工手动复位。在切断进气时应同时切断燃 油供给。
6.3 管道阀门及附件
6.3.1 通用要求
设备的管道阀门及附件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设备最大工作压力,通用阀门应符合 GB5135.6 的 要求。消防信号阀门应符合 GB5135.6 的要求。采用沟槽式管接件的应符合 GB5135.11 的要求。
6.3.2 泵组进水管道
6.3.2.1 设备每台消防泵组应设置独立进水口。
6.3.2.2 泵组进水口或进水管道处应安装压力仪表。
6.3.3 泵组出水管道
6.3.3.1 设备泵组出水口安装的管道阀门公称通径应大于泵出口直径。
6.3.3.2 设备泵组出水口安装的阀门及管道附件组合,在泵组额定流量下其最大压力损失不应大于泵 组额定压力的 5%。
6.3.3.3 设备泵组出水口处应具有确保末端空管可靠启动的措施。
6.3.3.4 泵组出水口管道应安装压力表,压力表量程不应低于泵组最高工作压力与最大允许进口压力 之和。
6.3.4 设备出水管道
6.3.4.1 设备应设置双出水口,设备出水口处应设置检修阀门,管道的公称通径不应小于泵组出水口阀 门通径。
6.3.4.2 设备出水主干管道应设置压力控制仪表取压口。
6.3.5 巡检管道
6.3.5.1 设备应至少设置一条巡检管道。
6.3.5.2 巡检管道公称通径不应小于消防泵组出水口直径。
6.3.5.3 巡检管道应设置手动调压阀门。
6.3.5.4 巡检管道应预留流量和压力监测仪表安装位置。
6.4 监测与控制仪表
6.4.1 压力监测与控制
6.4.1.1 设备使用的压力表基本参数应符合 GB/T1226、GB/T1227 的相关要求,量程应选用合理,精 度不应低于 2.5 级,压力表外壳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100mm。
6.4.1.2 使用压力传感器进行压力监控的设备,压力传感器精度不应低于 1.0 级,量程上限不应小于设 备最高工作压力的 1.5 倍,应采用电流输出型。
6.4.1.3 使用远传压力表进行压力监控的设备,远传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 1.6 级,量程上限不应小于设 备最高工作压力的 1.5 倍,其最小示值应能满足控压要求。
6.4.1.4 设置压力开关的设备,压力开关应符合 GB5135.10 的要求。
6.4.2 流量监测与控制
6.4.2.1 设置流量计的设备,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生产商使用说明书要求,精度不应低于 1.0 级。
6.4.2.2 设置水流指示器的设备,水流指示器应符合 GB5135.7 的要求。
6.4.3 液位监测与控制
液位控制仪表测量范围应满足控制要求,最小示值不应大于 10mm。
6.5 控制装置
6.5.1 控制装置柜体要求
6.5.1.1 柜体应为框架结构,外形尺寸应符合 GB/T3047.1 的要求。
6.5.1.2 柜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GB/T4208 中的 IP31, 当控制装置与泵组设置在同一空间使用时,其 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GB/T4208 中的 IP55。
6.5.1.3 柜体表面应平整,涂层应美观、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应有起泡、裂纹和流痕等现象。
6.5.1.4 柜门内侧应设置随机技术文件存放处,柜体内部应设置照明设施。
6.5.1.5 柜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 150°, 且开启灵活。
6.5.1.6 操控面板的显示应满足控制功能的需要,且设置应简洁,各项指示应清晰醒目。控制面板上的 按钮、开关及仪表应便于观察或操作且应有功能标识。紧急操作按钮应独立分区设置且应有误操作防 护设施。
6.5.1.7 柜体面板应设置柴油机运行状态显示及柴油机消防泵组的手动紧急启停操控装置 (按钮)。
6.5.1.8 火警和运行故障应设置声、光报警设施。火警和故障的报警声音应有明显区别。火警报警声 不应低于 90dB (A)。
6.5.1.9 机械操纵机构操作应轻便可靠,操纵手柄应设状态标识指示。
6.5.2 人机交互要求
6.5.2.1 控制面板上设有人 - 机界面的设备,其界面应汉化、清晰、易于操作。
6.5.2.2 应设置设备运行原理图,设备操作示意图。
6.5.3 布线要求
6.5.3.1 所有接线点的连接线应牢固。连接在门上电器元件的导线,门的开启关闭动作不应对导线产 生任何机械损伤。
6.5.3.2 连接导线端部应标明回路标号,标号应清晰、牢固、完整、不脱色。
6.5.3.3 主电路母线与绝缘导线应用颜色标记且应符合表 1 要求。
6.5.3.4 柜体的金属构体上应设有安全接地端子,与接地点连接的保护导线截面积应符合表 2 规定,并 有警告标志、线号标记。


6.5.4 绝缘电阻与耐电压要求
控制装置绝缘电阻与耐电压性能应符合 XF61 中控制装置的相关要求。
6.5.5 抗电干扰要求
控制装置抗电干扰性能应符合 XF61 中控制装置的相关要求。
6.5.6 电源
6.5.6.1 具有双路电源入口的控制装置,双路电源应能自动及手动切换。
6.5.6.2 应具有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蓄电池组的容量应能满足操控柜在正常的监控状态下工作 6h, 并在外部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和手动投入。
6.5.7 保护
6.5.7.1 控制装置应具有防触电保护措施。
6.5.7.2 控制装置正常运行时任一组输出端发生的短路,均不应对操控柜及其部件产生任何损坏,且不 应影响其他输出端的正常工作。
6.5.7.3 消防泵组巡检运行电路应设过载保护。消防泵组消防运行电路不应设过载保护。
6.5.7.4 控制电路应保证当电器故障或操作错误时装置不受损坏。
6.5.8 输入输出端子
6.5.8.1 控制装置内应集中设置输入输出端子排,端子排位置应便于接线。
6.5.8.2 输出端子至少应设置设备运行状态、水泵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的输出端子。
6.5.8.3 输入端子至少应设置火警信号输入端子。
6.5.9 消防泵组启动电路
6.5.9.1 每台消防泵组应独立设置启动电路。
6.5.9.2 全压启动电路应装有电磁式接触器,其操作电压应由主电源电路直接提供。
6.5.9.3 降压启动电路不应使用自耦变压器。
6.5.10 机械应急操作机构
设备电动机消防泵组应设置机械应急操作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机构应手动操作,操作手柄或杠杆应设操作标志或标签;
b) 机构应能使电动机消防泵组进行非自动连续运行而不依赖其他任何控制电路、电磁或同类设 备以及开关;
c) 机构的操作手柄或杠杆应能闭锁在最终的运行位置;
d) 机构应设计成只向一个方向移动,即从断开位置到最终的运行位置;
e) 除了最终的运行位置以外的其他位置,如果操作者释放机构,机构应能自动返回到断开位置。
6.5.11 环境适应性能
6.5.11.1 控制装置按 7.17 试验,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均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6.5.11.2 控制装置按 7.18 试验,试验后柜体结构及内部零部件应完好,并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控制装置绝缘电阻与耐电压性能应符合 XF61 中控制装置的相关要求。
6.5.5 抗电干扰要求
控制装置抗电干扰性能应符合 XF61 中控制装置的相关要求。
6.5.6 电源
6.5.6.1 具有双路电源入口的控制装置,双路电源应能自动及手动切换。
6.5.6.2 应具有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蓄电池组的容量应能满足操控柜在正常的监控状态下工作 6h, 并在外部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和手动投入。
6.5.7 保护
6.5.7.1 控制装置应具有防触电保护措施。
6.5.7.2 控制装置正常运行时任一组输出端发生的短路,均不应对操控柜及其部件产生任何损坏,且不 应影响其他输出端的正常工作。
6.5.7.3 消防泵组巡检运行电路应设过载保护。消防泵组消防运行电路不应设过载保护。
6.5.7.4 控制电路应保证当电器故障或操作错误时装置不受损坏。
6.5.8 输入输出端子
6.5.8.1 控制装置内应集中设置输入输出端子排,端子排位置应便于接线。
6.5.8.2 输出端子至少应设置设备运行状态、水泵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的输出端子。
6.5.8.3 输入端子至少应设置火警信号输入端子。
6.5.9 消防泵组启动电路
6.5.9.1 每台消防泵组应独立设置启动电路。
6.5.9.2 全压启动电路应装有电磁式接触器,其操作电压应由主电源电路直接提供。
6.5.9.3 降压启动电路不应使用自耦变压器。
6.5.10 机械应急操作机构
设备电动机消防泵组应设置机械应急操作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机构应手动操作,操作手柄或杠杆应设操作标志或标签;
b) 机构应能使电动机消防泵组进行非自动连续运行而不依赖其他任何控制电路、电磁或同类设 备以及开关;
c) 机构的操作手柄或杠杆应能闭锁在最终的运行位置;
d) 机构应设计成只向一个方向移动,即从断开位置到最终的运行位置;
e) 除了最终的运行位置以外的其他位置,如果操作者释放机构,机构应能自动返回到断开位置。
6.5.11 环境适应性能
6.5.11.1 控制装置按 7.17 试验,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均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6.5.11.2 控制装置按 7.18 试验,试验后柜体结构及内部零部件应完好,并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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