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7部分: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 GB14287.7-2025
7 标志
7.1 产品标志
7.1.1 每只保护器均应清晰地标注下列信息:
a) 产品名称和型号;
b) 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c) 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d) 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
e)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保护电流设定值、软件版本号)。
7.1.2 产品标志应在保护器安装维护过程中清晰可见。
7.1.3 产品标志不应贴在螺丝或其他易被拆卸的部件上。
7.1.4 产品标志中有不常用的符号和缩写时,应在与保护器相关的说明书中详细说明。
7.2 质量检验标志
每台保护器均应有清晰的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7.1.1 每只保护器均应清晰地标注下列信息:
a) 产品名称和型号;
b) 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c) 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d) 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
e)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保护电流设定值、软件版本号)。
7.1.2 产品标志应在保护器安装维护过程中清晰可见。
7.1.3 产品标志不应贴在螺丝或其他易被拆卸的部件上。
7.1.4 产品标志中有不常用的符号和缩写时,应在与保护器相关的说明书中详细说明。
7.2 质量检验标志
每台保护器均应有清晰的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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