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GB14287.2-202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GB1428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第 2 部分。GB14287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第 2 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第 3 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第 4 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第 5 部分:测量热解粒子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第 6 部分:抑制谐波式电气火灾监控装置;
——第 7 部分: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
——第 9 部分:探测绝缘性能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本文件代替 GB14287.2-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 2 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与 GB14287.2-2014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 “剩余电流”“交流剩余电流”“阻性剩余电流”“容性剩余电流”“直流剩余电流”“稳态剩余电流”“动态剩余电流”“分体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一体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交流型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直流型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单传感器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系统泄漏电容” 及其定义 (见 3.1、3.1.1、3.1.1.1、3.1.1.2、3.1.2、3.1.2.1、3.1.2.2、3.4.3、3.4.4~3.4.6、3.5、3.7);更改了剩余电流传感器、信号处理单元、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独立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非独立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多传感器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定义 (见 3.2~3.4、3.4.1、3.4.2、3.6,2014 年版的 3.5、3.6、3.1~3.4);
b) 增加了按传感元件与信号处理单元的连接方式和按监测电流类型的分类要求 (见 4.3、4.4);
c) 增加了外观要求 (见 5.2);
d) 更改了主要部件性能要求 (见 5.3,2014 年版的 5.5);
e) 更改了基本功能要求 (见 5.4,2014 年版的 5.2);
f) 增加了电参数监测功能要求 (见 5.5);
g) 更改了报警控制功能要求 (见 5.6,2014 年版的 5.3);
h) 更改了通信功能要求 (见 5.7,2014 年版的 5.4);
i) 更改了一致性要求 (见 5.9,2014 年版的 5.8);
j) 删除了平衡性要求 (见 2014 年版的 5.9);
k) 增加了多种剩余电流传感器兼容性要求 (见 5.10);
l) 更改了大电流冲击适应性要求 (见 5.11,2014 年版的 5.10);
m) 增加了谐波适应性要求 (见 5.12);
n) 增加了高频负载适应性要求 (见 5.13);
o) 增加了容性电流抑制性要求 (见 5.14);
p) 增加了动态剩余电流适应性 (见 5.15);
q) 增加了运行稳定性要求 (见 5.21);
r) 更改了机械环境耐受性中振动 (正弦)(运行) 试验加速度的试验条件 (见 5.22,2014 年版的 5.16);
s) 更改了气候环境条件中低温 (运行) 试验的试验条件 (见 5.23,2014 年版的 5.17);
t) 更改了试验样品 (见 6.1.2,2014 年版的 6.1.4);
u) 更改了外观及主要部件性能检查 (见 6.2,2014 年版的 6.1.5);
v) 更改了监控报警功能试验 (见 6.3,2014 年版的 6.2、6.3);
w) 增加了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见 6.4);
x) 增加了电参数监测功能试验 (见 6.5);
y) 增加了报警控制功能试验 (见 6.6);
z) 更改了通信功能试验 (见 6.7,2014 年版的 6.4);
aa) 更改了一致性试验 (见 6.9,2014 年版的 6.6);
bb) 增加了多种剩余电流传感器兼容性试验 (见 6.10);
cc) 更改了大电流冲击适应性试验 (见 6.11,2014 年版的 6.8);
dd) 增加了谐波适应性试验 (见 6.12);
ee) 增加了高频负载适应性试验 (见 6.13);
ff) 增加了容性电流抑制性试验 (见 6.14);
gg) 增加了动态剩余电流适应性试验 (见 6.15);
hh) 增加了运行稳定性试验 (见 6.27);
ii) 增加了标志耐久性 (见 8.3);
jj) 增加了燃烧性能 (见附录 A);
kk) 更改了剩余电流传感器准确度等级要求 (见附录 B 中 B.2.5,2014 年版的 A.3);
ll) 增加了剩余电流传感器平衡性要求 (见附录 B 中 B.2.7);
mm) 增加了可开合式剩余电流传感器机械强度要求 (见附录 B 中 B.2.8);
nn) 增加了剩余电流传感器外壳燃烧性能要求 (见附录 B 中 B.2.9)。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3 年首次发布为 GB14287-1993;
——2005 年第一次修订为 GB14287.2-2005,2014 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system-Part2:Residual current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detector
GB14287.2-202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6-01-28 发布
2027-08-01 实施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6-01-28 发布
2027-08-01 实施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GB1428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第 2 部分。GB14287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第 2 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第 3 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第 4 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第 5 部分:测量热解粒子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第 6 部分:抑制谐波式电气火灾监控装置;
——第 7 部分: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
——第 9 部分:探测绝缘性能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本文件代替 GB14287.2-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 2 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与 GB14287.2-2014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 “剩余电流”“交流剩余电流”“阻性剩余电流”“容性剩余电流”“直流剩余电流”“稳态剩余电流”“动态剩余电流”“分体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一体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交流型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直流型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单传感器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系统泄漏电容” 及其定义 (见 3.1、3.1.1、3.1.1.1、3.1.1.2、3.1.2、3.1.2.1、3.1.2.2、3.4.3、3.4.4~3.4.6、3.5、3.7);更改了剩余电流传感器、信号处理单元、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独立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非独立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多传感器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定义 (见 3.2~3.4、3.4.1、3.4.2、3.6,2014 年版的 3.5、3.6、3.1~3.4);
b) 增加了按传感元件与信号处理单元的连接方式和按监测电流类型的分类要求 (见 4.3、4.4);
c) 增加了外观要求 (见 5.2);
d) 更改了主要部件性能要求 (见 5.3,2014 年版的 5.5);
e) 更改了基本功能要求 (见 5.4,2014 年版的 5.2);
f) 增加了电参数监测功能要求 (见 5.5);
g) 更改了报警控制功能要求 (见 5.6,2014 年版的 5.3);
h) 更改了通信功能要求 (见 5.7,2014 年版的 5.4);
i) 更改了一致性要求 (见 5.9,2014 年版的 5.8);
j) 删除了平衡性要求 (见 2014 年版的 5.9);
k) 增加了多种剩余电流传感器兼容性要求 (见 5.10);
l) 更改了大电流冲击适应性要求 (见 5.11,2014 年版的 5.10);
m) 增加了谐波适应性要求 (见 5.12);
n) 增加了高频负载适应性要求 (见 5.13);
o) 增加了容性电流抑制性要求 (见 5.14);
p) 增加了动态剩余电流适应性 (见 5.15);
q) 增加了运行稳定性要求 (见 5.21);
r) 更改了机械环境耐受性中振动 (正弦)(运行) 试验加速度的试验条件 (见 5.22,2014 年版的 5.16);
s) 更改了气候环境条件中低温 (运行) 试验的试验条件 (见 5.23,2014 年版的 5.17);
t) 更改了试验样品 (见 6.1.2,2014 年版的 6.1.4);
u) 更改了外观及主要部件性能检查 (见 6.2,2014 年版的 6.1.5);
v) 更改了监控报警功能试验 (见 6.3,2014 年版的 6.2、6.3);
w) 增加了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见 6.4);
x) 增加了电参数监测功能试验 (见 6.5);
y) 增加了报警控制功能试验 (见 6.6);
z) 更改了通信功能试验 (见 6.7,2014 年版的 6.4);
aa) 更改了一致性试验 (见 6.9,2014 年版的 6.6);
bb) 增加了多种剩余电流传感器兼容性试验 (见 6.10);
cc) 更改了大电流冲击适应性试验 (见 6.11,2014 年版的 6.8);
dd) 增加了谐波适应性试验 (见 6.12);
ee) 增加了高频负载适应性试验 (见 6.13);
ff) 增加了容性电流抑制性试验 (见 6.14);
gg) 增加了动态剩余电流适应性试验 (见 6.15);
hh) 增加了运行稳定性试验 (见 6.27);
ii) 增加了标志耐久性 (见 8.3);
jj) 增加了燃烧性能 (见附录 A);
kk) 更改了剩余电流传感器准确度等级要求 (见附录 B 中 B.2.5,2014 年版的 A.3);
ll) 增加了剩余电流传感器平衡性要求 (见附录 B 中 B.2.7);
mm) 增加了可开合式剩余电流传感器机械强度要求 (见附录 B 中 B.2.8);
nn) 增加了剩余电流传感器外壳燃烧性能要求 (见附录 B 中 B.2.9)。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3 年首次发布为 GB14287-1993;
——2005 年第一次修订为 GB14287.2-2005,2014 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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