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安全基本要求 GB12801-2025
生产过程安全基本要求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12801-200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与 GB/T12801-2008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更改了范围 (见第 1 章,2008 年版第 1 章);
—— 增加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的要求 (见 4.1.2);
—— 增加了智能化、远程化等要求 (见 4.4.10、4.4.11、5.1.5);
—— 增加了风险评估结果为较大风险等级的生产设备投产和停产前应制定开停工方案的要求 (见 4.4.12);
—— 增加了需要持续供电的仪器、仪表、监控装置等应设应急电源的要求 (见 4.6.1);
—— 增加了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及配套使用的仪器、仪表的相关要求 (见 4.6.3);
—— 更改了防尘防毒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的要求 (见 5.2,2008 年版的 6.4);
—— 增加了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起重伤害、防坠落、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见 5.3、5.4、5.5、5.6、5.7);
—— 更改了个体防护装备相关要求 (见 5.7.9,2008 年版的 6.2);
—— 删除了职业卫生相关内容 [见 2008 年版 4.3、5.2.1b)、5.2.1c)、5.2.2b)、5.2.2f)、5.4.4、5.7.2f)、5.9.1b)、6.1b)、6.4.1、6.5、6.7]。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 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1 年首次发布为 GB12801—1991;
——2008 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产过程安全基本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safety in production process
GB12801-202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5-12-31 发布
2026-10-01 实施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5-12-31 发布
2026-10-01 实施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12801-200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与 GB/T12801-2008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更改了范围 (见第 1 章,2008 年版第 1 章);
—— 增加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的要求 (见 4.1.2);
—— 增加了智能化、远程化等要求 (见 4.4.10、4.4.11、5.1.5);
—— 增加了风险评估结果为较大风险等级的生产设备投产和停产前应制定开停工方案的要求 (见 4.4.12);
—— 增加了需要持续供电的仪器、仪表、监控装置等应设应急电源的要求 (见 4.6.1);
—— 增加了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及配套使用的仪器、仪表的相关要求 (见 4.6.3);
—— 更改了防尘防毒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的要求 (见 5.2,2008 年版的 6.4);
—— 增加了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起重伤害、防坠落、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见 5.3、5.4、5.5、5.6、5.7);
—— 更改了个体防护装备相关要求 (见 5.7.9,2008 年版的 6.2);
—— 删除了职业卫生相关内容 [见 2008 年版 4.3、5.2.1b)、5.2.1c)、5.2.2b)、5.2.2f)、5.4.4、5.7.2f)、5.9.1b)、6.1b)、6.4.1、6.5、6.7]。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 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1 年首次发布为 GB12801—1991;
——2008 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条文说明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