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T302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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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场地消防技术要求

5.1 场所防火
5.1.1 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不应占用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影响室内外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5.1.2 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与甲、乙类厂房或仓库、加油加气站等具有爆炸风险场所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20m。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与丙类厂房或仓库、10kV 及以下预装式变电站、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3m,距建筑安全出口应不小于 6m,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
5.1.3 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医院病房楼等建筑贴邻或组合设置。当其他建筑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墙体外保温系统为不燃材料,且距离地面 6m 内的墙面无门、窗、洞口时,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可贴邻设置,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在面向建筑一侧设置不燃性防火隔断且不燃性顶棚等防火分隔措施。
5.1.4 除本章规定不可贴邻或组合设置的场所外,电动自行车停车库确需与建筑贴邻或设置在建筑内部时,符合下列规定:
    a) 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 m² 或停车位数量不大于 250 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贴邻设置,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与所贴邻建筑分隔,贴邻面墙体的外保温系统应为不燃材料;
    b)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部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库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每个电动自行车停车库的建筑面积应不大于 500 m² 或停车位数量应不超过 250,停车库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1.00h 的不燃性楼板和乙级防火门分隔。
5.1.5 使用民用建筑架空层作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1.00h 的不燃性楼板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5.1.6 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的停车位应分组设置,组与组之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5m 的不燃性隔断或间距不小于 2m 的隔离带进行分隔,不燃性隔断的防护宽度不应小于单个车位长度。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和地上电动自行车停车库每组车位长度不宜超过 10m,且停车位数量应不超过 20;地下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和设置在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库每组车位长度不宜超过 8m,且停车位数量应不超过 15。
5.1.7 电动自行车停车场的建筑构件及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电动自行车停车库除地面装修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外,其他建筑构件及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5.2 安全疏散
5.2.1 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应至少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地上建筑面积大于 120 m² 或停车位数量大于 60 的停车库、地下建筑面积大于 50 m² 或停车位数量大于 20 的停车库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 2 个。
5.2.2 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应不大于 60m,安全出口的净宽度应不小于 1.4m。
5.2.3 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沿通道双面布置停车位时,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 2.6m;沿通道单面布置停车位时,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 1.5m。
5.2.4 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内的充电设施应集中布置,不应布置在疏散通道交叉口、尽头式通道的入口处,不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5.3 消防设施
5.3.1 在市政消火栓保护范围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就近设置存放有消防水带、水枪、消火栓板手等器材的消火栓柜。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要求应符合 GB 50974 的规定。停车位数量不大于 200 或建筑面积不大于 120 m² 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或配备相关车辆拖拽和浸水设备,便于火灾初期处置。
5.3.2 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宜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其火灾危险等级应按中危险 Ⅰ 级确定,设置要求应符合 GB 50084 的规定。建筑面积小于 1000 m² 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其所在建筑内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且具备环境条件的,应按照 GB 50084 的相关规定设置局部应用系统。
5.3.3 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要求应符合 GB 50116 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停车库所在建筑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并具备无线通信功能,报警信号应反馈至消防控制室或相关值守人员的专用通信设备。
5.3.4 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应设置排烟设施,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排烟设施的设置应按照 GB 51251 关于汽车库的相关规定执行。
5.3.5 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应配置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可按中危险级确定,充电区域应按严重危险级确定,设置要求应符合 GB 50140 的规定。
5.3.6 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置要求应符合 GB 51309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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