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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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转换电压性能(集中控制型系统除外)

    系统由主电状态转人应急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在主电电压60%〜85%范围内。由应急状态回复到主电状态时的主电电压不应大于主电电压的85%;系统电压处在主电电压60%〜85%范围内的任一电压时,不应发生状态指示灯和继电器多次跳动等切换现象,非闪亮式的光源不应发生光源闪烁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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