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65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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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5.1 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5.5.2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5.5.3 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5.5.4 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5.5 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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