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654-2006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6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5.6.1 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5.6.2 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6.3 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6.4 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