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architectural design of cinema
JGJ 58-2008
J785-2008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82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58-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7、4.6.1、4.6.2、6.1.2、6.1.3、6.1.5、6.1.6、6.1.8、6.1.12、6.2.2、7.2.5、7.3.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 58-8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8年2月29日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6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行业标准《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 58-88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声学设计;6.防火设计;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基地和总平面、建筑设计、声学设计、防火设计和建筑设备;2.增加了术语、建筑设计一般规定、室内装修、噪声控制和扬声器布置等内容。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3号,邮政编码:100045)
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44号,邮政编码:100086)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世强 乔柏人 邱正选 黄义成 罗燕翎 陈钧 王振颖 马思泽 郭晋生 宋娜
本规范第一版JGJ 58-88(以下简称“原规范”)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和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参加单位有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湖南大学、上海城市建设学院。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至主编单位: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3号,邮政编码:100045)或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44号,邮政编码:1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