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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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建筑电气

10.4.1 博物馆建筑的供配电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规定执行,且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大型、大型及高层博物馆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其中重要设备及部位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要求供电;
        2 大中型、中型及小型博物馆建筑的重要设备及部位用电负荷应按不低于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10.4.2 博物馆建筑内消防用电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
10.4.3 火灾报警、防盗报警系统的用电设备应设置自备应急电源。
10.4.4 有恒温恒湿要求的藏品库房、陈列展览区的空调用电负荷不应低于二级负荷。
10.4.5 陈列展览区内不应有外露的配电设备;当展区内有公众可触摸、操作的展品电气部件时应采用安全低电压供电。
10.4.6 藏品库房的电源开关应统一安装在藏品库区的藏品库房总门之外,并应设置防剩余电流的安全保护装置。
10.4.7 展厅内宜设置使用电化教育设施的电气线路和插座。
10.4.8 熏蒸室的电气开关应设置在室外。
10.4.9 藏品库房和展厅的电气照明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穿金属保护管暗敷;利用古建筑改建时,可采取铜芯绝缘导线穿金属保护管明敷。
10.4.10 特大型、大型博物馆建筑内,成束敷设的电线电缆应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大中型、中型及小型博物馆建筑内,成束敷设的电线电缆宜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
10.4.11 展厅的照明应采用分区、分组或单灯控制,照明控制箱宜集中设置;藏品库房内的照明宜分区控制。
10.4.12 特大型、大型博物馆建筑的展厅应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对光敏感的展品宜采用能通过感应人体来开关灯光的控制装置。
10.4.13 展厅及疏散通道应设置能引导疏散方向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处应设置消防安全出口灯光标志。
10.4.14 特大型、大型博物馆建筑展厅内疏散通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宜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0.4.15 特大型、大型博物馆建筑的展厅内应设置应急照明,其照度值不应低于一般照明值的10%。
10.4.16 展厅、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等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其地面平均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lx。
10.4.17 重要藏品库房应设置警卫照明。
10.4.18 博物馆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和重要性、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及造成后果的严重性,进行防雷设计。特大型、大型、大中型博物馆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进行设计,中型、小型博物馆应根据年预计雷击次数确定防雷等级,并应按不低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进行设计。
条文说明
10.4.1 本条规定了不同规模及高度博物馆建筑的重要设备及部位用电负荷应满足的用电负荷等级要求,这里所指的重要设备及部位用电主要是馆内火灾报警系统、安防系统、珍品展馆及库房用电、藏品库房用电、应急照明等。
        1 特大型、大型博物馆建筑会经常举行重要大型及国际博览,所收藏的展品也较珍贵,重要设备及部位用电中断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和经济损失,故规定此类博物馆建筑的用电负荷应为一级负荷,对其中的重要设备及部位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要求供电。另外一类高层博物馆建筑根据消防要求,也需要由一级负荷供电。
10.4.3 由于博物馆建筑内火灾报警、防盗报警系统的用电性质非常重要,一旦火灾报警、防盗报警系统由于电源故障造成系统无法正常工作,将会造成严重后果,故对其用电要求作规定。
        自备应急电源可以是发电机组、UPS装置、蓄电池等,以满足供电可靠性要求。
10.4.4 有恒温恒湿要求的藏品库房、陈列展览区空调用电负荷的可靠性一般要求较高,一旦断电将会给藏品库房、陈列展览区等的作品带来不利影响,故作此规定,以提高此类用电负荷的可靠性。
10.4.5 规定本条是为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由于陈列展览区有时人员较多,外露的配电设备一旦发生故障,极易给人员造成危害。
10.4.6 藏品库房的电源开关统一安装在藏品库区的藏品库房总门之外,能够方便藏品库电源的有效管理,并方便从库房外切断电源,保障用电安全。另外由于藏品库房平时一般无人,为避免线路漏电故障造成火灾隐患,需要设置如剩余电流保护器等能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装置。
10.4.8 由于熏蒸室内往往存在大量的化学腐蚀品及气体,会对室内电气开关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给安全带来隐患;另外电气开关设置在室外也有利于方便控制管理。
10.4.9 藏品库房和陈列室内供电导线采用铜芯导线是考虑铝芯导线在接头处接触电阻大,长期用电会因接触不良而引起火花,导致火灾危险。
        古建筑改建时由于导线穿金属保护管暗敷可能破坏原有古建筑结构,故规定此时可采用导线穿金属保护管明敷做法。
10.4.10 本条主要是从人员相对密集的博物馆建筑发生火灾时,为提高人员的安全率、存活率而作出的规定。
        火灾事故中,直接火烧造成人员死亡的比例很低,80%不是直接烧死的,而是因烟雾和毒气窒息而死;或者由于火灾产生的烟雾阻碍人员视线,使受灾人员不能顺利找到疏散路线,引起恐慌造成人员踩踏,又使人难以呼吸而直接致命。从对人身安全负责的角度出发,对于在博物馆建筑中人流相对密集的场所和人流难以疏散的地方,成束敷设的电线电缆规定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的电线电缆(即材料不含卤素,燃烧时产生的烟尘较少并且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的电线电缆),以此可大大减少火灾事故中线缆燃烧后产生的烟雾和毒气,为火灾发生时人员争取到更多宝贵的逃生时间。
10.4.11 展厅的一般照明,采用分区、分组或单灯控制,可有效节约照明用电,且能对不同区域的照明实施有效管理。
10.4.12 通常对光敏感的展品应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灯光下的时间,而采用人体感应传感器来开关灯光可减少在无人情况下的开灯时间。
10.4.14 由于特大型、大型博物馆建筑人员较密集,疏散难度较高,在陈列室内疏散通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导向光流,能在紧急疏散中形成一条稳定向前滚动的光带,使各安全出口自然形成人员逃生的汇聚点。该标志可作为辅助疏散指示标志。
10.4.17 重要藏品库房设置警卫照明,可提高库房的安全性,便于警戒。
10.4.18  由于博物馆建筑相对比较重要,根据博物馆建筑等级来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能有效地保护博物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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