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14 病理科用房

5.14.1 病理科用房应自成一区,宜与手术部有便捷联系。
5.14.2 病理解剖室宜和太平间合建,与停尸房宜有内门相通,并应设工作人员更衣及淋浴设施。
5.14.3 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置取材、标本处理(脱水、染色、蜡包埋、切片)、制片、镜检、洗涤消毒和卫生通过等用房;
        2 可设置病理解剖和标本库用房。
条文说明
5.14.1、5.14.2  病理科功能关系见图2。
图2  病理科功能关系
图2  病理科功能关系
      病理检验中的冰冻切片检查多用于手术进行中,要求30min完成制片与诊断,以便确定下一部手术方案。因此,病理科应靠近手术部设置。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