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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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城市用电负荷分类

4.1.1 城市用电负荷按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分类,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所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相一致。城市用电负荷按产业和生活用电性质分类,可分为第一产业用电、第二产业用电、第三产业用电、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4.1.2 城市用电负荷按城市负荷分布特点,可分为一般负荷(均布负荷)和点负荷两类。


条文说明
4.1.1 城市用电负荷分类的方法很多,从不同角度出发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本节中负荷分类的制订,主要从编制城市电力规划中的负荷预测工作需要出发,总结全国各城市编制城市电力规划的负荷预测工作经验,研究、分析不同规划阶段的负荷预测内容及其负荷特征、用电性质的区别,加以分别归类。
    按用地性质进行负荷分类符合城市规划的技术特征,主要根据城市各类建设用地的用电性质不同加以区别,并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中建设用地的符号、代码分类口径进行相应的规定。这种分类方法的主要优点是:比较直观,便于基础资料的收集,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较好的与城市规划衔接。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按各类建设用地的功能、用电性质的区别来划分负荷类别进行负荷预测,是取得比较满意预测结果的主要负荷分类方法。
    按产业用电分类则可以使负荷预测简便。产业用电与行业用电之间的关系:第一产业用电为农、林、牧、副、渔、水利业用电,第二产业用电为工业、建筑业用电,第三产业用电为第一、第二产业用电以外的其他产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指住宅用电。
4.1.2 条文中的点负荷是指城市中用电量大,负荷集中的大用电户,如:大型工厂企业或大型公共建筑群。一般负荷(均布负荷)是指点负荷以外分布较分散的其他负荷,在负荷预测中,为预测简便,可将这些负荷看作是分布比较均匀的一般用电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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