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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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城市用电负荷预测

4.2.1 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电力规划负荷预测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市域及中心城区规划最大负荷;
      2 市域及中心城区规划年总用电量;
      3 中心城区规划负荷密度。
4.2.2 城市详细规划阶段电力规划负荷预测宜包括下列内容:
      1 详细规划范围内最大负荷;
      2 详细规划范围内规划负荷密度。
4.2.3 城市电力负荷预测应确定一种主要的预测方法,并应用其他预测方法进行补充、校核。
4.2.4 负荷同时率的大小,应根据各地区电网用电负荷特性确定。
4.2.5 城市电力负荷预测方法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电力负荷预测方法,宜选用人均用电指标法、横向比较法、电力弹性系数法、回归分析法、增长率法、单位建设用地负荷密度法、单耗法等。
      2 城市详细规划阶段的电力负荷预测,一般负荷(均布负荷)宜选用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法等;点负荷宜选用单耗法,或由有关专业部门、设计单位提供负荷、电量资料。


条文说明
4.2.3 采用多种方法预测,并相互补充、校核,可以做到尽可能多地考虑相关因素,弥补某一种预测方法的局限性,从而使预测结果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未来负荷的发展规律。采用多种方法预测时,还应考虑影响未来城市负荷发展的不可预见的因素,留有一定裕度,以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4 通常情况下,我们将一个电网按照不同的要求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小的子网,负荷同时率就是在同一时刻,若干子网的最大负荷之和与整个电网的最大负荷的比值。由于一个地区电网内各类用户的负荷特征和用电性能不同,各自最大负荷的巅峰值出现的时间都不一样,故在一段规定的时间内,一个地区电网的综合最大负荷值往往是小于用户各自的最大负荷值之和的。从空间特性来看,一般在同一地区随着用户的增多及区域的扩大,电网负荷同时率变化是有规律的。一方面用户数越多、区域越大,负荷同时率越低;另一方面,供电区域面积越大,负荷同时率趋向于一个稳定的值。
4.2.5 条文中推荐的几种负荷预测方法。是在总结全国各城市编制城市电力规划进行负荷预测时常用的几种预测方法的经验基础上,吸收了城市用电水平预测的最新科研成果,并参考国家电网公司2006年制定的《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中的有关规定,经分析、研究后提出的。
    由于每一种预测方法都是在限定的条件下建立的预测模型,所以每一种预测方法的范围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电力弹性系数法、增长率法、回归分析法,主要根据历史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而建立的预测数学模型,多用于宏观预测城市总用电负荷或校核中远期的规划负荷预测值,以上各种方法可以同时应用,并相互进行补充校核。而负荷密度法、单耗法则适用于分项分类的局部预测,用以上方法预测的负荷可用横向比较法进行校核、补充。而在城市详细规划阶段,对地域范围较小的居住区、工业区等局部范围的负荷预测则多采用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法。近年来,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生活用电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带来的产业用电负荷的变化,给负荷预测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为此,还需要全国广大电力规划工作者对电力负荷预测方法进行积极研究探索,除条文中推荐的几种预测方法外,尚需不断开发研究出一些新的预测方法,以使之充实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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