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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出入口控制类智能卡


4.4.1 出入口控制类智能卡系统的一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应具备消防联动功能,即断电情况下设备不受控。
    2 当外部电源断电时,内部系统应不被改变或破坏,应保存断电前的工作状态和内部数据。
    3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和《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的规定。
4.4.2 管线敷设、设备安装、系统施工安装验收及系统调试、测试、试运行和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和《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的规定。

条文说明

4.4.1 出入口控制类智能卡系统保证在出现消防事故时,与消防系统联动控制,在断电的情况下门禁系统不受控,以方便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和救援。
    出入口控制系统软件具有对各种事件记录、设备状态信息管理等基本功能,同时可以对这些信息进行统计、查询及打印输出,以方便历史信息的追溯查询。系统还提供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以确保在计算机系统出现异常的情况下,恢复系统的状态和数据。
    出入口控制系统设备的内部系统具有状态保存和恢复能力,防止由于异常断电造成系统数据混乱和丢失,设备重新上电后,设备工作状态能自动恢复到断电前状态。脱机状态下出入口控制系统能保存的使用记录越多,系统对网络传输的依赖性越低,对网络故障容忍能力越强。
4.4.2 出入口控制类智能卡系统设备安装验收首先进行线路测试验收,其次确认设备的使用环境满足要求,接地、熔断及电源符合要求,然后进行上电测试,最后进行网络通信测试,确认设备安装达到设计要求。
    出入口控制类智能卡系统软件的调试包括系统的初始化、试运行、联机调试、正式运行等,确认和验证系统的可用性、可靠性、易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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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智能卡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91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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